文/殷建平 邱凌越,中國石油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價格理論與實踐
隨著人類對能源需求的不斷增加,能源需求與環境保護、
節能減排之間的矛盾愈加突出,天然氣發電產業也因其清潔性受到了各國的重視。據美國能源署(U.S.EnergyInformationAdministration,EIA)預測,從2010-2040年,全球天然氣發電份額將從22%增長至24%。其中,經合組織國家天然氣發電份額將從23%增長至30%。中國《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為天然氣發電設定了發展目標,未來我國天然氣發電產業將有很大的增長空間。鑒于此,本文就國內外天然氣發電產業發展及其定價機制進行比較研究,對完善我國天然氣發電價格機制提出相應的建議。
一、天然氣發電價格機制梳理
天然氣發電產業的價格制定主要分為天然氣價格制定與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制定兩個層面。
在天然氣價格方面:張颙等(2018)分析認為,我國應盡快放開兩頭的氣源價格和門站銷售價格,對中游管道運輸環節采取“兩部制”收費方式,對下游地方配送環節實行以成本加成為基礎的價格管制。高建和董秀成(2017)指出:當前我國天然氣配氣價格監管存在配氣價格獨立核算體系缺失、配氣相關成本數據變動頻繁等問題,對此提出相應的配氣業務獨立核算、控制配氣價格調整幅度與頻率等改進辦法。王富平等(2017)認為,實行天然氣差別定價可以完善我國天然氣價格體系、體現天然氣供需的差異性、緩解高峰期天然氣供需矛盾、促進資源的高效合理利用,為此設計了天然氣調峰價格體系。柳國華(2018)提出:我國天然氣產業的分級管理體制是導致產業鏈上下游間價格傳遞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所在,建議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嘗試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使終端用氣價格隨氣源價格變動而調整。
在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方面:晁亮亮等(2017)以上海、廣州和
北京三地現有上網電價、購電價格和天然氣價格為準,分析補貼政策對三地分布式能源系統內部收益率的影響,結果發現在現有條件下三地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投資回報均不佳。華賁(2012)提出:調峰作用的聯合循環發電用氣價格應以天然氣調峰電站取得的上網電價為參照,給予較為合適的用氣優惠價格。
通過文獻梳理發現,已有研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當前研究沒有詳實的價格數據支撐,研究多建立在理論之上;二是對發達國家天然氣發電產業鏈價格的研究比較少;三是缺乏對天然氣發電產業鏈價格的研究與價格聯動公式的研究。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天然氣發電產業價格體系,本文從美國、歐盟與我國的天然氣發電產業對比入手,分析我國天然氣發電產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縮小不同用戶間氣價差距、減少中間環節成本、合理制定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等措施,從而滿足我國天然氣發電產業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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