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Redshaw Advisors Ltd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Louis Redshaw提供,參與編寫的還包括美國環保協會Josh Margolis, 王昊和趙小鷺。
電力企業碳資產組合管理策略可分為五大類:
1、同步型——在生產進行的同時直接進行
碳資產管理(購買或出售配額)。
2、延期型——在生產完成后的某個時間進行碳資產的管理(購買或出售配額),但不耽誤年度
履約。
3、遠期型——根據短期到中期的電力遠期銷售(或預期銷售)情況(6~12月)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碳(現貨或期貨)。
4、超遠期型——根據長期的電力遠期銷售情況(3年或3年以上)購買或出售碳(和燃料)。
5、策略型 ——預期
碳價會上漲,或者高污染發電資產組合(如低效的煤和褐煤)將會由于碳成本升高而成為擱淺資產,因此利用碳資產管理進行宏觀對沖(此種對沖與電力和燃料對沖不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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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采取不同策略的動機各不相同,但碳風險較高、處于“自由化”發電市場(電價由發電企業和電力消費者之間的競爭決定)且股東要求更嚴格的電力企業,所采取的對沖行為通??紤]的最為周全(如采用策略4和5)。碳風險管理壓力較小的企業通常采用前3類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