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廣受WTO成員關注
2019年12月,歐盟委員會在歐洲
綠色協議框架下推出CBAM設想,旨在實現歐盟氣候目標并解決跨境碳泄露問題。今年10月起,全球首個碳關稅進入試運行過渡期并將持續到2025年年底,2026年至2034年逐步全面實施。在過渡期內,電力、鋼鐵、鋁業、水泥、化工、氫等六個高碳泄漏風險、高
碳排放行業需履行報告義務,每年提交進口產品隱含的
碳排放數據。過渡期后,進口商則需為進口產品的碳排放支付費用。
歐盟征收碳關稅主要有兩大目的。一是氣候屬性,限制碳傾銷,減少碳泄露。碳泄漏是指由于碳成本較低的國家生產產品,而歐盟企業由于碳成本較高而減少生產。歐盟堅稱碳關稅是其綠色新政的組成部分,強調其在全球氣候行動中發揮主導作用,引領全球氣候行動,最遲于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目標,并計劃擴大203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二是貿易屬性,確保公平貿易競爭,防止產業外流。歐盟企業購買并使用
碳配額來彌補其碳排放量,如果不對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進口產品的碳成本難以內含在生產成本中,從而對歐美企業形成不公平競爭,歐盟為此對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進行額外費用征收,即征收碳關稅。
2020年11月,歐盟在世貿組織貿易與環境委員會上首次正式介紹包括CBAM在內的綠色新政。其中,CBAM引起了美國、沙特等成員質疑,敦促歐盟不要貿然采取單邊征稅措施。歐盟則表示,碳關稅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已在國外支付的
碳價可從中扣除,符合世貿組織規則。2022年10月,貿易與環境委員會例會
會議紀要文件顯示,CBAM出現58次,表明許多成員關注該議題。
歐洲議會提出,支持設計與世貿組織兼容的CBAM,前提條件是符合世貿組織規則,不具有歧視性或對國際貿易構成變相限制。CBAM激勵歐洲工業和歐盟貿易伙伴實現工業脫碳,從而支持歐盟和全球氣候政策,以實現符合《巴黎協定》目標的溫室氣體中和。征收碳關稅應專門用于推進氣候目標,不得被濫用為助長保護主義、不合理歧視或限制的工具,主要是更好解決歐盟工業和國際貿易中嵌入的溫室氣體排放問題,同時保持非歧視性,努力創造全球公平的競爭環境,并強調應給予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特殊待遇,以考慮到征收碳關稅對其發展的潛在負面影響。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