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碳稅等稅收政策
此次《意見》在完善“雙碳”財稅政策中的另外兩項部署分別是: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研究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
施正文表示,目前中國已有部分碳減排相關稅種或稅收優惠政策,但要實現“雙碳”目標,仍需要完善相關政策,包括探討是否開征碳稅等,打造一套綠色稅制,充分發揮碳減排作用。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目前中國對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節能設備項目等實施增值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新能源汽車、公共交通車輛和節能車船等也享受車輛購置稅等相關優惠政策。
在碳減排相關稅收方面,中國早已對原油、天然氣和煤炭等化石能源征收資源稅,成品油開征消費稅,對大氣污染物等開征環保稅,對小汽車等開征車輛購置稅等,在降碳減排和促進低碳發展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目前在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研究中,碳稅比較受關注。碳稅是專門針對碳排放且以二氧化碳排放量為征收對象的稅種。前些年環保稅立法時,曾有人建議將二氧化碳納入征稅范圍,不過最終并未納入。
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目前相關方面在研究是否開征碳稅。碳稅和碳排放交易都是碳減排政策手段。目前國際上有的用其中一種手段,有的則是兩個手段并用。今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已經啟動,目前主要覆蓋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權交易主要針對大企業,以固定排放額度交易這一市場手段,來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而碳稅則是通過增加碳排放稅收成本,來促進碳減排。
“碳排放權交易很難覆蓋所有市場主體,而且歐盟提出碳邊境調節機制,對進口商品征收碳邊境稅等,在中國實現‘雙碳’目標下,可以考慮征收碳稅,企業碳稅可以抵扣碳排放權交易額,避免重復增加企業成本。”施正文說。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許文曾撰文表示,中國開征碳稅有兩種實現路徑,一種是改造現行稅種,通過對化石燃料相關稅種的改造,以二氧化碳排放量為依據進行附加征收,以達到征收碳稅的目的。第二種是在現行對化石燃料征收的稅種之外,直接以二氧化碳排放作為征收對象,開征名稱為“碳稅”的新稅種。
白彥鋒表示,我國現行稅制體系當中也有資源稅、成品油消費稅、車船稅等與綠色低碳內容緊密相關的稅制基礎,在整合的基礎上開征碳稅,對于理順政策體系、進而加快我國碳達峰和碳中和的進程,減輕一些發達經濟體擬開征的碳邊境調節稅可能對我國貿易發展的影響,都具有一定積極作用。
許文認為,碳稅開征需要權衡好實現碳減排目標與碳稅的經濟社會影響之間的關系,合理選擇改革時機。需要做好碳稅與碳排放權交易調控力度的協調,為碳減排提供一個相對明確的
碳價,并使不同政策調控下的碳排放適用相對公平的
碳價,從而能夠對碳排放進行全面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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