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交易規模有望達到200億元
CCER與碳排放權配額均屬于碳資產,與企業其他資產如實物資產、金融資產等一樣可以被交易。作為
碳配額市場的重要補充,CCER交易始于2012年6月,企業或機構可在國家登記簿登記并在經備案的交易機構內交易,用于抵消碳排放。不過2017年3月,因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CCER申請被暫緩受理。
近年來,市場對于CCER重啟的呼聲一直很高,而不久前生態環境部印發《征集建議函》被認為是CCER重啟的重要一步。該信號發出后,不少業內機構均表示,預計重啟將在年內到來。
生態環境部表示,為推動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正在積極推進建設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墩骷ㄗh函》中提到,“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有方法學體系難以滿足當前工作需求,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
關于CCER重啟的重要性,中投協咨詢委綠創辦公室副主任郭海飛向記者表示,當前全球極端氣候現象頻發,溫室氣體減排刻不容緩,在全球大力踐行碳中和目標之際,我國也在積極落實中國的碳中和戰略與目標,其中CCER 交易是碳排放配額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CCER簽發已經停滯多年,隨著中國“雙碳”目標的推進與落實,越來越多的行業和企業需要購買CCER用來彌補碳排放配額的不足,但是僅靠現存的CCER已明顯不足。因此,市場亟待補充新的CCER。
具體而言,2021年10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
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明確我國的國家
碳信用機制(CCER)可以用于全國碳市場的
履約清繳,并明確了5%的抵消上限比例。
根據民生證券近期發布的“碳中和”專題報告,若 CCER的5%抵消上限比例不變,按 80 億噸總量計算CCER可交易上限為4億噸。按照CEA(碳排放配額)成交均價粗略估算,CCER 交易市場規模有望達到200億元人民幣,而這個數字僅僅是現貨市場的規模。另外,市場預計CCER目前存量不到1000萬噸。
除供需缺口之外,財經評論員張雪峰也告訴記者,由于CCER是實現
碳減排目標的重要手段,其通過認證和交易,將減排項目的減排量轉化為可交易的碳信用,從而鼓勵更多的企業和機構參與減排行動。在碳金融中,CCER也扮演著市場化機制的角色,通過市場化手段激勵企業和機構減排,同時也為金融機構提供了一種新的投資標的。
CCER可以參與國際交易,與海外碳市場形成連接。全聯并購公會信用管理委員會
專家安光勇向記者介紹,CCER國際交易的具體流程是通過國際碳市場和機構,如聯合國碳市場和機構,將CCER注冊和交易的信息匯報給國際機構,從而參與國際碳市場的交易。我國CCER重啟后,可以在國際層面帶來的影響包括提高我國碳市場的國際認可度和競爭力,促進國際碳市場的互聯互通,為我國參與國際碳交易和氣候變化合作提供更多的機會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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