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溫室氣體 自愿減排交易制度
與強制碳市場不同,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是自愿碳市場,交易的產品是“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目的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加
碳匯。
“這些自愿減排項目產生的減排量,經過第三方機構量化核證后,登記為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可在市場上銷售獲得收益。”胡楊新能創始人盧洋說。
早在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開始上線“自愿減排交易信息
平臺”,CCER開始進入交易階段。為進一步規范CCER項目,2017年3月國家暫停備案新項目,已備案的CCER項目暫可繼續用于交易。
2020年底,生態環境部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其中第二十九條明確,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
今年1月22日正式啟動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突出自愿原則,激勵更多行業、企業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是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的一項制度創新。
“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有利于推動形成強制碳市場和自愿碳市場互補銜接、互聯互通的全國碳市場體系,對于正在實施的‘雙碳’戰略意義重大。”一位業內人士說。
“之前只有電力行業被納入碳市場,今年9月,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將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納入。相信未來會有更多高碳排行陸續被納入,配額市場的交易體量增大才能有效激發CCER的需求。”中國
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說。
其實,各地碳市場納管企業已經使用一定比例以內的CCER抵銷應清繳配額量。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9個地方碳市場CCER累計成交量4.78億噸。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夏應顯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持續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對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積極作用。
“一是強化制度設計。指導注冊登記機構與交易機構建立管理制度,加強機構內部管理。針對項目業主、審定核查機構等不同市場主體,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規范市場主體行為。二是擴大市場支持領域。常態化開展
方法學公開遴選和評估。結合我國碳達峰碳中和實現進程和有關行業的發展進步,適時更新
方法學的適用條件、減排量核算方法和額外性論證方式,動態管理整個進程,確保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建立健全數據質量監管機制。與有關部門合作建立常態化監督幫扶和執法檢查工作機制,提升數據質量監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嚴管、嚴查、嚴懲自愿減排項目和減排量弄虛作假行為。”夏應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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