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國家設立低碳轉型基金,將煤電納入重點支持范圍
報告強調,我國應盡快構建轉型金融體系,主要包括轉型金融標準、信息披露要求、轉型金融產品、政策激勵機制以及公正轉型等五大核心要素。
關于政策激勵機制要素,報告列舉了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11月推出的
碳減排支持工具。該政策采取“先貸后借”機制,為全國性銀行對金融機構向清潔能源、節能環保、
碳減排技術等碳減排重點領域內相關企業發放的符合條件的碳減排貸款,按貸款本金的60%提供資金支持,利率為1.75%。
報告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研究給予轉型中的電力企業資金支持與政策激勵,如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且將煤電納入重點支持范圍,通過債權或股權投資,為包括山西和內蒙古在內的煤電重點區域的電力低碳轉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
另外,人民銀行也應加大對創新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研究與應用,充分利用碳減排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為金融機構的轉型金融業務提供資金支持,從而進一步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為煤電企業低碳轉型活動提供資金支持。
北京大學宏觀與綠色金融實驗室聯席主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在發布會上指出,目前市場實踐所面臨的問題包括:缺乏權威的對轉型活動的界定標準(方法),容易導致“洗綠”或由于擔心被視為“洗綠”而不愿參與;缺乏對轉型活動如何進行披露的明確要求,或要求各異;轉型金融工具較為單一;政策激勵沒有到位;“公正”轉型還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在點評該報告時強調,目前部分銀行或投資機構簡單地將所有與煤電企業相關的活動均列為“禁止融資”類別,這種一刀切的做法或將導致原本可以成功轉型的高碳企業被迫倒閉、成為擱淺資產或不良資產,造成區域經濟萎縮以及隨之而來的失業和金融風險。他建議適時引入轉型金融,為煤電、鋼鐵等高碳行業的低碳轉型資金需求提供投融資渠道。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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