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體系
強化問題導向,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質增效。
(一)完善監管體系
建立先進的監測預警體系。實施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深化生態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方案,建設覆蓋全面、科學合理、天地一體、部門協同的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重點完善地表水環境質量、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系統,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18年底前,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提高對重點污染源的自動監測能力。開展全市生態環境狀況評估,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監控平臺。建設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建設華北區域環境監測質控中心。加強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督檢查,確保數據客觀、真實。
構建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體系。按照國家要求,分批分步核發排污許可證,到2020年,實現國家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全覆蓋”。推進排污許可制與總量控制、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銜接融合,對持證單位實施全過程精細化管理,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強化證后監管。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級標準,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健全污染排放等信息強制性披露、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等制度。做好本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各項工作。
(二)完善經濟政策體系
堅持財政投入與攻堅任務相匹配,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拓展生態環境保護投融資渠道。采用直接投資、投資補助、運營補貼等方式,建設運營治理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項目。發展綠色產品,完善對其研發生產、運輸配送、購買使用的財稅金融支持政策,對政府采購的通用類貨物、家具、公務印刷和公務車維修等產品和服務,提高環保要求。落實國家對生態環保咨詢、制造、工程等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征稅范圍。
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到2020年,對覆蓋空氣、森林、濕地、危險廢物異地處置等重點領域和生態保護紅線、生態涵養區等重點區域,實現補償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補償額度與生態保護績效相掛鉤。建立健全生態涵養區考核及綜合化補償機制,支持水資源保護、生態建設、污染治理、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等。
發展綠色金融,編制綠色信貸產業目錄,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加大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節能環保企業的信貸支持,按照國家有關部署試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深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三)完善法治體系
建立綠色生產消費的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導向。建立針對性強、可操作、能見效的地方生態環境法規體系。制訂實施危險廢物和移動源污染防治等法規,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加快環境噪聲、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地方立法研究工作。
完善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制(修)訂工業、第三產業、建筑、公共機構等領域能耗限額標準;以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為重點,制(修)訂一批限值更為嚴格的污染排放標準、產品中揮發性有機物等特定物質含量限值標準,以及監測方法、技術規范等。
加強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證據移送標準,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刑事制裁力度。對排污者阻撓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機構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打擊處理。
拓展生態環境保護訴求機制,支持社會公益組織提起環境訴訟。檢察機關加大環境公益訴訟力度。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依法開展磋商和訴訟。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裝備等能力建設,提供強制執行的必要條件和手段,提升執法的權威性、統一性。加強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涉生態環境保護的專業辦案力量建設。
(四)強化科技支撐
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節能降碳、水資源保護,以及生態環境監測監管等領域的重大項目科技攻關。對涉及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生態環境問題,開展前瞻性、基礎性和對策性研究。堅持政產學研用結合,著眼于提高監測監管等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提高科技支撐水平,建立智能化環境管理體系。發揮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優勢,推動以市場為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加大
節能減排技術、裝備產品的研發力度,試點、評估和推廣污染治理最佳適用技術,以科技創新提升精準治污能力。
與有關國際組織和機構、友好城市等開展全方位交流合作,學習借鑒先進理念、科學技術和政策措施,共同探索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方案,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五)構建社會行動體系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教育,納入全市義務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培訓體系,深入黨政機關、學校、社區、企業等,開展環境教育。加大環保公共設施開放力度,鼓勵企事業單位創建環境教育基地。創作一批集知識性、趣味性于一體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品,傳播生態環境科學知識、提升生態文明意識和科學素養。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公益活動。全面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活動,以環境日等紀念日為契機開展社會宣傳,創新活動形式,豐富活動載體,提升活動質量,增強吸引力和感染力。
加強宣傳引導,以解讀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政策措施、進展成效為切入點,以提升市民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落腳點,通過新聞發布、媒體采訪、新媒體宣傳等途徑,以市民聽得懂、記得住、能行動的語言和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活動。依托一報(黨報)一臺(電視臺)一網(政府官方網站)曝光突出環境問題、環境違法行為,報道整改進展、查處情況。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加強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及時主動公開。
健全公眾參與制度,在行政許可聽證、法規規章制訂、重大規劃政策出臺等過程中,廣泛征集意見。探索建立環保監督員隊伍,完善“12369”投訴舉報熱線等渠道,及時發現和報告違法排污行為等問題。通過普法、司法、執法,提高排污者守法意識,落實主體責任,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支持環保社會組織、環保志愿者、高校環保社團等有序參與環境治理。開展“首都環境保護獎”評比表彰,表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新思想引領新時代,新使命開啟新征程。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銳意進取、勇于擔當,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北京篇章不懈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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