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轉型風險需加快完善ESG治理體系
從企業層面看,對ESG信息披露在認識上和行動上都還存在一些問題。在碳中和領域、科技創新、管理運營方面采取實質性行動的不多。在能源轉型背景下,金融系統面臨很大風險,國際清算銀行積極推動把應對氣候風險納入各國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當中。銀行系統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能源資產,尤其是化石能源資產的
價格如果大幅度貶值或出現違約,就會以金融系統為源頭向各個行業擴散,如果出現了金融系統性風險,整個國家經濟體系會受到很大影響,因此國際上提出積極防范“綠天鵝事件”。如果企業ESG信息披露不完善,金融機構就無法掌握企業的投資是否存在重大風險,是否可以持續穩健經營,由此作出的投資決策就將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目前,我們在防范“綠天鵝事件”風險方面的政策準備尚不充分,企業重視程度還不夠,部分企業沒有真正把ESG治理的理念和要求充分融入業務運營、戰略規劃和發展決策等核心活動中。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進一步完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該制度現在國內已經逐步實施,交易所在債券發行、上市公司氣候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了探索,但是跟國際相比,尤其是在氣候信息披露的數量和質量方面還存在很大差距。信息披露是促進氣候治理和公眾參與的重要手段,如果企業沒有披露信息,那么企業是否違規,是否滿足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相關的規制性要求,社會公眾無從知曉,也無法進行有效監督。因此,今后需要持續完善ESG信息披露機制建設,更好地發揮利益相關方在ESG治理體系中的協同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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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長松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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