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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辦發〔2024〕49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建設全國碳金融中心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來源: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碳交易網2024-12-18 10:14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湖北建設全國碳金融中心實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辦發〔2024〕49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建設全國碳金融中心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2024年11月30日
       
      (此件刪減公開)
       
      湖北建設全國碳金融中心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錨定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目標,依托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結算系統(以下簡稱中碳登)國家級平臺和湖北區域碳市場先行先試優勢,全力推進全國碳金融中心建設,與全球碳交易注冊登記中心、全國碳市場中心建設互為支撐、相互促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7年底,湖北碳金融發展處于全國領先水平,全國碳金融中心建設初具雛形。與全國碳金融中心建設相適應的碳市場功能、基礎設施、組織體系、標準體系、政策體系不斷健全;碳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與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深度融合,碳排放權質押等碳融資年增長率不低于20%;引進和培育創新型、實干型碳金融人才隊伍,進一步提升湖北在碳金融領域的發展優勢。力爭到2035年底前,全國碳金融中心基本建成,為全球碳交易注冊登記中心、全國碳市場中心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湖北成為全國碳金融發展的戰略支點,在金融助力雙碳目標實現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增強湖北碳金融資源集聚力
       
      1.培育一批碳金融專業部門及特色分支機構。依托湖北碳市場發展優勢,推動銀行、保險、證券等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碳金融事業部、專業部門及特色分支機構等,制定碳金融業務發展戰略規劃,配備碳金融專業人才。2027年底,湖北碳金融專業部門及特色分支機構不少于5家。
       
      2.引進一批碳金融總部機構。發揮中碳登磁吸效應,爭取全國頭部金融機構在武漢設立開展碳金融、碳投資業務的總部機構;吸引大型國企、央企碳資產機構落地湖北。2027年底,爭取不少于3家總部型涉碳金融機構落戶湖北。
       
      3.發展一批碳金融中介機構。利用雙碳基金等專項基金,引導具有專業資質的涉碳中介機構在湖北設立法人機構或與本地機構合作,培育一批高水準的碳資產管理碳信用評級、碳咨詢研究、碳核算核查等中介機構,形成全國領先的碳金融中介服務體系。
       
      4.建設全國碳市場資金清算機構。積極爭取主管部門支持,統籌協調中碳登機構組建和武漢碳清算所籌建,為全國碳市場參與主體提供中央對手方清算服務,推動形成安全完整高效的碳市場資金清算鏈條,為全國碳市場長遠發展提供有力的清算服務。
       
      5.打造碳金融集聚發展區。圍繞中碳登大廈,打造碳交易服務、碳資產管理、碳金融創新、碳科技轉化、碳普惠應用等五大產業協調發展的碳要素富集高地。支持與氣候相關市場主體發行綠色債券,探索運用多元化氣候投融資工具,支持武漢市武昌區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
       
      (二)持續擴大湖北碳金融業務輻射力
       
      6.擴大碳金融服務的行業覆蓋面。配合全國碳市場擴容,推動碳金融服務在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化、化工、造紙和航空等重點工業行業全覆蓋。配合區域碳市場試點,為非工業行業企業和新增控排企業做好碳金融服務。
       
      7.擴大碳金融服務的區域覆蓋面。開展全國碳金融配套制度研究,爭取國家層面出臺碳排放權配額登記、質押管理辦法和操作細則,為中碳登服務全國碳金融業務發展創造條件。開展全國碳市場引入投資機構相關研究,支持銀行、券商、基金、碳資產管理公司等專業投資機構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
       
      8.豐富碳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碳排放權質押貸款、碳金融結構性存款、碳票據、附加碳收益綠色債券、低碳信用卡、碳資產托管、碳保險等碳金融業務,探索碳期貨、碳期權、碳遠期等碳金融產品。將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發展項目納入政府債券支持范疇,爭取國家專項債支持。充分發揮綠色低碳母基金等投資基金功能作用,引導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支持低碳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低碳轉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證券市場上市或掛牌。
       
      9.深化碳普惠場景應用。探索構建多層次碳普惠減排量消納渠道,將個人綠色出行等碳減排信息與個人碳賬戶平臺對接。支持有條件的市州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碳普惠場景。鼓勵電網企業等建設行業級碳普惠聚合平臺,與地方碳普惠平臺對接,統籌行業內碳普惠項目和場景資源開發。支持金融機構開發碳普惠金融產品,推動企業和個人減少碳排放。
       
      (三)提升湖北碳金融市場影響力
       
      10.提升碳市場定價影響力。支持中碳登研究發布碳指數產品,打造“中碳指數”品牌,健全碳指數定價機制,穩定碳價預期。
       
      11.提升碳金融標準影響力。加強碳金融相關標準研究,探索使用鋼鐵行業轉型金融標準,制定汽車、動力電池等行業的地方轉型金融標準。支持有條件的市州開展綠色建筑產業貸款、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等標準試點和應用示范,并逐步推廣到全省。
       
      12.深化碳金融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聯合國氣候大會(COP),辦好中國碳市場大會。探索推進跨國碳市場鏈接等工作,推動在碳排放計量等領域形成更多共識。與境外金融機構探索開展基于國際標準的碳金融業務合作。與港交所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推動ESG跨境認證,開展碳債券、碳基金等業務合作。加強與南南合作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碳金融合作,以此推動雙方可再生能源創新和綠色能源建設。
       
      (四)持續培育湖北碳金融業務創新力
       
      13.圍繞碳資產推動“行業+碳+金融”模式創新。創新推廣“行業(企業)+碳+金融”協同交易模式,打通“綠色資源—綠色資產—綠色金融”循環機制堵點,實現“綠變錢、錢促綠”的有效轉化。完善生態資源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等確權、登記、評估工作機制,健全湖北統一環境權益交易平臺功能,解決生態資源確權難、評估難、變現難等問題。
       
      14.圍繞碳信用推動“碳賬戶+碳信用+碳融資”模式創新。構建以碳賬戶為基礎、碳信用為紐帶、促進碳融資的聯動服務模式。建立碳賬戶評價機制,依托智能化大數據平臺,建立動態精準的企業碳“畫像”。建立企業與征信機構的碳征信合作機制,由征信機構批量生成標準化的碳信用報告。引導金融機構將碳信用嵌入信貸流程,幫助企業盤活碳資產、用好碳信用、促進碳融資。
       
      15.圍繞碳足跡推動“供應鏈+碳足跡+碳金融”模式創新。完善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和重點產品核算規則,發布基礎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產品碳足跡因子。依托“鏈主”企業優勢,推進以產品碳足跡為導向的碳金融服務,開發與碳排放強度、碳認證標識等掛鉤的碳金融產品。加快推進碳標識認證、碳足跡管理、碳信息披露等制度建設,促進供應鏈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五)強化湖北碳金融基礎支撐力
       
      16.強化碳賬戶體系支撐。推動控排企業建立健全碳賬戶,實現企業能源數據、經濟數據、其他涉碳數據自動歸集、按月更新。探索建立智慧能源、工業能效、清潔能源、綠色金融服務融合機制,推動企業碳行為智能監測、自動核算、客觀評價,實現企業碳足跡有跡可循。
       
      17.強化環境信息披露支撐。探索建立覆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環境信息披露規范,明確環境信息披露范圍和載體,支持有條件的市州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湖北省企業環境信息披露辦法,依法推動相關企事業單位披露環境信息。
       
      18.強化數據平臺支撐。依托“鄂綠通”打造“大數據+信用”碳金融數字服務平臺,強化“鄂綠通”與“鄂融通”“武碳通”、省級征信平臺等平臺之間數據的互聯互通。運用碳金融數字服務平臺數據,大力推廣“301”線上快貸模式、楚天貸款碼等在碳金融領域的深化應用,提高綠色中小微企業融資可得性和便利性。
       
      19.強化金融政策支撐。運用碳減排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的重點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融資,提升碳減排支持工具的湖北份額。發揮“鄂綠融”專項政策工具引導作用,支持金融機構向綠色低碳企業(項目)發放低利率、中長期信用貸款,助力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20.強化財政政策牽引。將碳金融產品融資納入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深化地方政府與擔保公司和保險公司合作,引導保險公司開發基于碳信貸的專屬履約保證保險產品,形成“銀行+擔保+保險+政府”的風險分擔機制。落實各項支持碳金融產品創新相關稅收政策,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領域集聚。
       
      (六)打造湖北碳金融人才競爭力
       
      21.建設碳金融人才實訓基地。推動高校、金融機構及相關企業合作,共同建設具有先進設施和專業師資的碳金融實訓基地。結合碳市場、碳金融真實環境,開發涵蓋碳金融理論教學、模擬交易、案例分析等多種場景的實訓課程,為學員提供全方位的實踐培訓。定期組織碳金融領域的專家學者進行授課指導,提升實訓基地的培訓實效。
       
      22.搭建碳金融人才研究平臺。支持中碳登聯合科研院校、學術組織建立數字碳中和、雙碳區塊鏈應用等主題實驗室,夯實碳金融創新的技術基礎。支持中碳登研究院、武漢雙碳產業研究院建立碳金融博士后工作站,組織碳金融高端人才開展攻關式研究,并定期舉辦全國碳金融研討會,引進、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專業型高素質碳金融人才。
       
      23.建立碳金融人才服務機制。完善綠色低碳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為符合條件的高素質碳金融人才提供“楚才卡”。搭建碳金融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在住房、醫療、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
       
      三、組織保障
       
      省政府強化統籌協調,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工作進展,研究解決難點堵點問題,推動碳金融中心建設取得實效。注重政策協同,以雙碳目標為核心,推動湖北省環境、產業、經濟、民生、財政、金融等領域政策協調一致,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實施評價激勵,持續優化綠色金融綜合評價,分階段、分類別將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碳減排量、碳排放量等氣候環境效益納入評價范圍,豐富拓展評價結果運用場景;探索將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情況納入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考核。做好宣傳推介,通過與主流媒體合作,及時總結宣傳湖北碳金融發展成效,持續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為建設全國碳金融中心營造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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