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森林
碳匯麗水行動方案(2022-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森林碳匯麗水行動方案(2022-2025年)
為全面鞏固提升我市森林碳匯能力,夯實拓展森林碳匯交易,保障助推全國林業碳匯
試點市、中國
碳中和先行區建設,根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麗水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
會議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堅持以助力創建中國碳中和先行區與經濟高質量適度快速發展為重要目標,堅持以突出林業生態保護與價值實現為重要任務,持續推動林業發展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促進森林碳匯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和經濟社會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助推建設綠水青山與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麗水。
(二)主要原則。
——堅持全面統籌,深度融合。依托麗水林業資源存量與增量的底色優勢,強力保障森林固碳增匯,全面推動社會低碳發展。
——堅持雙輪驅動,共建共享。依托森林碳匯管理與交易的
平臺優勢,創新打造區域碳匯交易市場,全力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堅持機制創新,先行先試。大力推動林業資源保護開發,建立健全森林碳匯交易機制體制,持續完善林業碳匯開發交易保障體系。
——堅持上下聯動,全民參與。持續強化全社會節能降碳理念,完善科技人才制度保障體系,快速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
(三)行動目標。
到2025年,實現三大目標:
打造長三角地區最大的森林碳庫。全面推進科學綠化、加強森林管理,強化森林保護。統籌推進全市森林碳匯工作,構建全市森林碳匯“一張圖”。全市森林覆蓋率穩定在80%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12500萬立方米,森林碳儲量達到8000萬噸。
建設華東區域林業碳匯交易中心。加快重組和建設華東林業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依照區域性森林碳匯交易機制和管理辦法,培育森林碳匯需求市場,構建完整配套體系,將麗水打造成為華東林業碳匯區域交易中心。
樹立全國森林碳匯先行示范標桿。推動國有林場開展林業碳匯先行基地建設,建立林業增匯試點縣3個,林業碳匯先行基地2萬畝,開發“
碳標簽”產品50個。形成森林碳匯示范體系,打造全國森林碳匯先行示范區。
二、重點任務
(一)森林固碳增匯強基行動。
1.加強國土綠化,鞏固森林碳匯能力。實施百萬畝國土綠化,推廣種植高效長壽命固碳林分,確保全市公益林面積穩定在1275萬畝以上。建設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強化森林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自然保護地面積達到180萬畝。推進甌江源頭區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
2.強化森林管護,提升森林碳匯增量。持續開展中幼齡林撫育,加強人工針葉純林和退化竹林的生態化改造,實施松林主動改造,優化森林結構,建設健康森林。實施國家戰略儲備林建設、森林質量精準提升、生態公益林提質等工程,提高單位面積森林碳儲量與碳匯能力。嚴格林地保護,減少森林碳匯損失。加強林地使用和森林采伐的監督管理。實施松材線蟲病防控五年行動,降低松材線蟲病、森林火災等災害引發的碳庫損失和
碳排放增加,保障森林碳匯能力。(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3.開展計量監測,夯實森林碳匯管理。開展森林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分析符合不同
方法學開發條件的森林碳匯量和空間分布,全面評估我市森林碳匯能力和發展潛力,構建并數字化展示森林碳儲量、碳匯量“一張圖”。編制出臺《麗水市森林碳匯中長期發展規劃》,利用“天眼守望”“云值守”等建立森林碳資產數字化系統,創新開展森林碳資產經營管理研究。(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發改委、市大數據局、麗水學院、麗水職業技術學院)
(二)森林碳匯價值轉化行動。
4.探索認證賦權,推進森林碳匯項目開發。結合林權信息檔案系統(林權IC卡)、百山祖國家公園集體林地地役權等改革的成功經驗,按照“可量化、可交易、可增值、可持續”原則,創新森林碳匯未來收益權載體,探索林權疊加碳權,推進森林碳儲量認證賦權工作;以國有林場、村集體及林業碳匯企業為項目開發主體,開展重點碳匯項目開發工作,持續推進遂昌、景寧等縣竹林經營碳匯項目開發的后續工作;進一步優化我市森林經營碳匯普惠方法學,開發森林經營碳匯普惠項目,積極開展國家公園保護碳匯方法學在麗水先行先試,構建全市森林碳匯項目管理體系與操作流程,全過程開展碳匯項目開發的評估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金融辦)
5.激活市場渠道,推動森林碳匯收儲交易。將森林碳匯作為“兩山合作社”收儲資源,培育壯大生態產品經營開發市場主體,開展農戶小微森林資源的政府贖買、整合開發、整體交易;推動華東林業產權交易所林業碳匯交易平臺建設,鼓勵企業購買儲備森林碳匯用于抵消企業的減排額度,建立健全森林碳匯交易機制體制,完善森林碳匯交易保障體系建設,培育森林碳匯需求市場,拓展森林碳匯產品生產與購買信息渠道,建立碳匯
價格“政府定價-市場定價-協議定價”的定價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投公司、麗水學院)
6.創新金融機制,構建森林“碳匯+”融資體系。創新森林“碳匯+”金融機制,按照“銀行+保險”等方式開展林業碳匯質押貸款融資,利用人民銀行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開發碳匯共富貸、收儲貸、惠企貸等金融產品,為森林經營主體、收儲公司、購碳企業建立融資渠道;整合政府、企業、社會團體與個人資金,為森林碳匯計量監測、項目開發提供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麗水銀保監分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林業局)
(三)林業碳匯先行示范行動。
7.推動國家公園低碳先行。按照“國家公園+美麗城市+美麗城鎮+美麗鄉村”的大花園空間結構,推動龍泉、慶元、景寧等縣(市)打造低碳試點縣,國家公園毗鄰鄉鎮試點建設“零碳鄉鎮(街道)”5個以上、“零碳村落(社區)”10個以上;制定百山祖國家公園低碳行為準則,推行低碳建筑、低碳旅游、低碳消費、
低碳生活,有關自然博物展館和自然教育場館建設融入綠色低碳理念;建設國家公園典型植被碳通量觀測站,打造國家公園森林碳匯科普基地,組織開展森林碳匯科普及研學活動。(責任單位:百山祖管理局、市發改委,龍泉市、慶元縣、景寧縣人民政府)
8.創建森林碳匯先行試點。全面創建全國林業碳匯試點市,支持龍泉市建設全省第一批林業增匯試點縣,爭取遂昌、景寧等縣納入省級林業增匯試點;支持慶元林場建設全省第一批林業碳匯先行基地,全面推動國有林場開展省級林業碳匯先行基地建設;鼓勵各縣(市、區)創建森林碳匯產品開發試點,圍繞森林資源合理利用,開發建立“碳賬戶”,開發“碳標簽”產品50個,做好森林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9.加快林業產業低碳發展。發揮竹木產品碳替代功能,推動竹產品精深加工,打造慶元、龍泉國家級林業產業(竹木)示范園區,不斷改進竹木產品加工工藝,提高竹木產品固碳功能;發揮森林生態環境和基礎設施優勢,挖掘森林環境健康促進功能,融合農家樂民宿資源,推進森林康養低碳產業集群發展;發揮林業碳匯基地的林地、林間資源潛力,積極發展藥食兩用中藥材產業,大力發展林下經濟,鞏固發展木本油料、優良筍用竹等優質林特產業,發揮林產品碳轉移的作用。(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文廣旅體局)
(四)森林碳匯全民參與行動。
10.探索生態產品司法修復制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探索生態產品價值損失評估機制。在生態環境與資源破壞案件辦理中,引導破壞生態環境與資源行為人申請以認購森林碳匯項目的方式替代修復受損生態環境,明確林業碳匯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具體規則與適用條件,從司法實踐層面推動全民參與森林碳匯保護、強化市民生態保護主體意識。(責任單位: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林業局)
11.打造零碳社會廣泛參與模式。以國家、浙江省大型活動、會議碳中和實施指南為依托,穩步推進以購買森林碳匯項目的方式實現我市大型活動和公務會議有序開展碳中和,建立“零碳活動”“零碳會議”體系;健全節能降
碳管理制度,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帶頭采購更多森林碳匯等綠色產品和生態產品,創建“零碳機關”20家;倡導節約用能、低碳生活,舉辦“綠色生活·最美家庭”等系列主題活動,鼓勵家庭或個人以捐贈形式購買森林碳匯消除“
碳足跡”,樹立低碳生活的“零碳家庭(人)”典型20個;圍繞公眾參與林業保護發展的多種形式,研究義務植樹、古樹名木認養、野生動物救護等林業碳積分計量、核定、兌現方法,探索建立家庭(個人)節碳增匯激勵機制。(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林業局、市委宣傳部、市大數據局)
12.構建森林碳匯全民宣傳機制。創新宣傳模式、豐富宣傳載體、拓寬宣傳渠道,講好低碳故事,引導低碳行動,宣傳森林碳匯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貢獻;持續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植樹節等活動中加大對森林碳匯的宣傳力度,持續開展低碳科普進社區行動與“綠色麗水·低碳生活”等主題宣傳活動;以公眾科普教育平臺為依托,突出森林碳匯專題宣教活動,將森林碳匯科普到萬千民眾中,力爭在國家、省級媒體上發聲,擴大麗水林業碳匯在全國、全省的影響力,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委宣傳部)
三、保障舉措
(一)建立組織領導體系。
建立全市森林碳匯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負責牽頭協調、組織和考核工作,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做好相關工作。各縣(市、區)比照市級組織領導體系,對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縣(市、區)級森林碳匯工作體制機制,壓實責任,推動工作取得實際成效。
(二)建立科技人才體系。
以森林碳匯發展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需求為導向,建立森林碳匯科技創新研究平臺,深入推進森林生態系統增匯減排技術研究。組建麗水市森林碳匯技術發展戰略指導
專家委員會,加強與省內外高校、專業機構的廣泛合作,為組織實施行動計劃提供咨詢和建議,支撐全市森林碳匯技術創新。引進高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提高工作隊伍專業度。
(三)建立技術保障體系。
開展森林碳匯標準化技術體系建設。構建森林碳匯林分結構優化技術標準、森林生態資產產權界定標準、森林碳匯計量監測技術規程、森林碳匯項目審定與核證技術規范。簡化森林碳匯項目開發流程,探索森林碳匯價值倍增機制,提高森林碳匯生產經濟效益,促進我市森林碳匯市場化交易快速發展,夯實我市森林碳匯交易的全國先行示范樣板高地。
(四)建立發展支撐體系。
圍繞麗水市森林碳匯的計量監測、市場化交易、產業發展等環節打造三大支撐平臺。以華東林權交易所為基礎打造區域性林業碳匯交易平臺,推動森林碳匯項目開發和交易;依托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建立森林碳匯計量監測中心,完善森林碳匯計量監測體系;組建綠色碳匯產業聯盟,形成項目開發主體、項目購買企業互利互惠良性交流平臺,促進我市碳匯產業積極高效發展。
(五)建立考評獎懲體系。
落實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做好相關資金保障工作。大力推進森林碳匯培訓、宣傳等工作,將森林碳匯相關指標納入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林長制考評體系,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森林碳匯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對表現突出的縣(市、區)、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推廣一批先進
案例做法,形成一地創新、全市共享的強大推力。
本《方案》自2023年2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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