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組織保障
(二十五)開展年度碳達峰水平評價。指導各設區市做好碳強度下降率基礎數據統計工作,配合省雙碳辦開展碳達峰水平評價,實施與減污降碳成效掛鉤的財政政策。
(二十六)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督察體系。配合省碳達峰碳中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督察考核方案》,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督察范疇。
(二十七)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力度。編制《江蘇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2021》報告,在低碳日、節能周,籌劃舉辦社區科普活動、新聞發布會等系列宣傳活動。
(二十八)廣泛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加強與國際組織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交流,充分發揮發達國家在低碳發展技術、資金和能力建設的支持作用。
(二十九)組織應對氣候變化業務培訓。開展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編制專項監督幫扶工作,按照《支持宿遷“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探索蘇北地區現代化建設新路徑的意見》要求,組織開展碳排放報告編制、碳市場交易專場培訓。面 向全省生態環境系統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培訓,提升生態環境部門履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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