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優化輸電網絡和電力系統運行,提升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輸送和消納能力。通過電源配置和運行優化調整盡可能增加存量輸電通道輸送可再生能源電量,明確最低比重指標并進行考核。統籌布局以送出可再生能源電力為主的大型電力基地,在省級電網及以上范圍優化配置調節性資源。完善相關?。ㄗ灾螀^、直轄市)政府間協議與電力市場相結合的可再生能源電力輸送和消納協同機制,加強省際、區域間電網互聯互通,進一步完善跨省跨區電價形成機制,促進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圍消納。大力推進高比例容納分布式
新能源電力的智能配電網建設,鼓勵建設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的智慧能源系統和微電網。電網企業應提升
新能源電力接納能力,動態公布經營區域內可接納新能源電力的容量信息并提供查詢服務,依法依規將符合規劃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和分布式發電項目接入電網,做到應并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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