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電力
碳足跡因子數據首次以生態環境部公告形式發布,填補了國內電力
碳足跡因子數據空白,可供不同主體核算電力生產和消費產生的碳足跡使用,有助于促進產業鏈供應鏈
綠色低碳轉型,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和實現“雙碳”目標。
碳足跡因子是我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石”,電力碳足跡因子具有基礎能源屬性,是核算各類中下游產品碳足跡的必要前提。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發布2023年電力碳足跡因子數據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生態環境部氣候司相關負責人就《公告》答記者問時表示,此前,我國尚未發布電力碳足跡因子,國外數據庫的中國默認電力碳足跡因子數值滯后且偏高,未能體現我國近年來電力轉型帶來的綠色低碳貢獻。2023年電力碳足跡因子數據首次以生態環境部公告形式發布,填補了國內電力碳足跡因子數據空白,可供不同主體核算電力生產和消費產生的碳足跡使用,有助于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綠色低碳轉型,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和實現“雙碳”目標。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支撐出口產品碳足跡核算
據了解,電力碳足跡因子與電力二氧化
碳排放因子有較大區別,核算范圍除火力發電產生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外,還包括上下游
碳排放量,如:原材料獲取階段、設備獲取階段、施工建設階段、退役處置階段碳排放量;同時,運營維護階段碳排放量核算也更加全面??傮w來看,電力碳足跡排放中,直接排放約占八九成。此外,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主要用于計算外購電力產生的間接碳排放量,電力碳足跡因子主要用于計算電力消費產生的生命周期碳排放量,即用于產品碳足跡核算。
中節能生態產品發展研究中心黨委書記董事長廖原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歐美國家正以碳足跡追溯機制構筑貿易壁壘,要求光伏組件、動力電池、汽車零部件等產品提供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認證或自主聲明數據,并延伸至鋼鐵、鋁等上游產業征收碳關稅。我國企業以往依賴國外數據庫中的電力碳足跡數據大多嚴重滯后且核算邊界不清晰,難以體現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18.89億千瓦、發電占比超35%的綠電發展成效,導致產品碳足跡結果虛高。
《公告》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電力平均碳足跡因子為0.6205kgCO2e/kWh,在同步公布的8類2023年主要發電類型電力碳足跡因子中,最高為燃煤發電的0.9440kgCO2e/kWh,最低為核能發電0.0065kgCO2e/kWh。此外,2023年輸配電碳足跡因子為0.0036kgCO2e/kWh。
“此次官方發布的電力碳足跡因子采用企業樣本測算結果和統計測算結果,符合ISO 14067標準要求,可精準支撐出口產品碳足跡核算,為我國制造業爭奪國際綠色貿易話語權提供關鍵支點。”廖原說。
碳足跡建設在路上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我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成績顯著,已從“頂層設計”階段步入“逐步完善”階段。我國相繼出臺《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
試點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為產品碳足跡建設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保障。
與此同時,核算標準陸續發布。在《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的基礎上,我國已發布《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和要求電解鋁》等一系列具體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為企業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提供了科學的
方法學依據。
昆明理工大學冶金與能源工程學院副教授王建軍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當前,多個行業和地區積極開展產品碳足跡試點示范項目,如鋰電池、光伏產品、電解鋁等行業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和標識試點,積累了大量可推廣、可復制的寶貴經驗,為產品碳足跡管理全面鋪開奠定了實踐基礎。此外,鋼鐵全產業鏈EPD
平臺、中國有色金屬行業EPD
平臺等不斷發展,能為企業提供碳足跡核算、報告、認證等一站式服務,助力企業更高效地開展碳足跡管理工作。
公布因子也彰顯了電力行業技術進步與綠色轉型。“從技術層面看,高效煤電技術使煤電碳足跡因子低于國際水平,
新能源發電技術的進步不斷優化風電、光伏等碳足跡因子;在綠色轉型方面,全國電力碳足跡因子低于國際數據庫數值,直觀反映出我國能源低碳的趨勢。”王建軍表示。
健全體系加強國際互認
電力碳足跡因子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在碳足跡管理領域邁出了關鍵的第一步,接下來,為早日與國際接軌,我國碳足跡還需進行哪些方面的完善?
“電力碳足跡因子的發布是起點,未來需通過健全核算體系、提升數據品質、推動產業轉型、深化國際合作、強化主體參與的組合拳,構建科學、透明、國際互認的碳足跡管理體系。這不僅是中國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支撐,更是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掌握全球綠色貿易規則話語權的必由之路。”王建軍認為,要打造統一的數據管理平臺,整合各領域碳足跡數據,實現數據集中存儲與管理。引入專業第三方機構,嚴格核查數據,確保數據真實可靠。依據不同區域能源結構、產業布局等差異,細化區域產品碳足跡因子,定期更新,降低核算誤差,為碳足跡管理提供堅實數據支撐。
廖原建議,應從標準、應用、互認等方面入手,進一步構建與國際接軌的碳足跡管理體系。“例如,我國‘鏈長’企業應積極開展碳足跡結果應用,將碳足跡在供應鏈、價值鏈管理中的作用發揮出來,通過實施‘碳足跡穿透式評價’,要求利益相關方開展碳足跡認證或自主聲明,以強化碳足跡結果的準確性。同時,金融機構應積極發展碳足跡掛鉤的金融產品,對應用低碳技術以降低碳足跡的企業給予寬松的融資條件和優惠的利率,通過實際應用
案例向國際輸出中國模式。”
上述生態環境部氣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常態化開展電力碳足跡因子工作。一是深化電力碳足跡因子研究,進一步擴大測算覆蓋范圍,豐富案例樣本,加強因子數據迭代,探索豐富電力碳足跡因子品種。二是持續更新發布后續年度電力碳足跡因子,提升電力碳足跡數據質量和代表性。三是加強國際交流,多渠道推進電力碳足跡因子數據國際互認,提升適用性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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