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將碳排放指標納入規劃
《工作方案》明確提出了“三步走時間表”:到2025年,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進一步完善,一批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相關標準和產品
碳足跡標準出臺實施;“十五五”時期,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建立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碳達峰后,實施以總量控制為主、強度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標評價考核制度。
“上述時間規劃與我國‘雙碳’目標的戰略設定完全一致。”鄭穎認為,“三步走時間表”是對國內經濟、社會和技術發展趨勢的深入理解和前瞻性規劃。“2025年之前,需要把碳排放雙控的考核、管理基礎制度建設好;‘十五五’是我國實現碳達峰的沖刺期和實現期,在經濟增長與碳排放總量增長脫鉤前,設置強度為主、總量為輔的考核方式,既能確保經濟穩步增長,又能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而在碳達峰后,核心是實現碳排放總量的穩步下降,碳排放強度下降無法支撐實現這一目標,因此需轉向總量控制為主,直至實現碳中和目標。”
此外,《工作方案》還明確要將碳排放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十五五”時期,將碳排放強度降低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開展碳排放總量核算工作,不再將能耗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
“這就意味著,各地要把精力聚焦到碳排放雙控的實施上。”鄭穎說。但她也表示,雖然未來能耗強度不再是約束性指標,但能耗強度的控制依然是整個碳排放考核管理體系中的重要內容,“因為能源消費始終是我國碳排放的主要來源”。
其實,距離2021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首次提到“碳排放雙控”已過去兩年多的時間,但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地方在推進碳排放管理工作中遇到不少困難。“一方面,經濟下行壓力下,地方政府對實施新政的優先程度會存在疑慮;此外,政策層面還缺乏明確的考核機制和清晰的核查機制。”郭澤深說,其所在公司在幫助地方搭建
碳管理平臺時,經常會遇到當地政府來確認政策依據,比如詢問地方的碳排放總量配額政策有沒有出臺。
“推動碳排放雙控,需要較強的政策推動。”蔡元紀提到,雖然已有一些省份在做碳排放雙控的嘗試,但當國家層面沒有定調的文件推出時,地方探索的步伐肯定會相對謹慎。“推動將碳排放指標納入規劃,標志著碳排放雙控指標將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考量,也將成為各級政府完成工作評價的一個重要指標。”
“怎么把碳排放算清楚”則是推動碳排放雙控制度全面轉型要面臨的一個新問題。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介紹,我國碳排放核算有三個測量的維度,一是自上而下,按照省級清單的宏觀核算,二是企業層面的核算,三是產品層面的核算。
郭澤深指出,我國的碳排放核算體系還存在標準邊界模糊、基礎數據不足等問題,這不利于準確評估和管理碳排放。“以產品碳足跡核算為例,目前,我國在本土化生命周期單元過程數據庫研發方面比較滯后,尚未形成得到國內外廣泛認可的碳足跡背景數據庫。”
“碳排放控制工作的前提是要做好基礎能力建設,即要做到‘心中有數’。”郭澤深建議,地方政府應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夯實整體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等多維度統計核算基礎,完善基礎數據質量,并逐步納入不容忽視的工業過程排放,做到碳排放數據的可信與可比。
剛剛發布的《意見》也多次提到“碳排放核算”。《意見》強調,要建立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制定企業碳排放和產品碳足跡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構建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探索開展項目碳排放評價,嚴把新上項目能耗和碳排放關。
其實,在建立碳核算體系方面,我國政策早有動作。今年6月,生態環境部等十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我國碳足跡管理體系初步建立。8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聯合發文,細化部署“雙碳”標準計量體系建設工作,根據文件,我國在2024年要發布70項碳核算、碳足跡、碳減排等國家標準,基本實現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標準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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