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以政策法律為先導
“應該說,碳達峰碳中和的一攬子政策、行動及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徐華清說,過去十年來,我們印發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出臺了《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
在一系列政策、行動及保障體系的加持下,我國的碳排放明顯減少。根據初步核算,2022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2年下降36.7%,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17.5%,比2012年提升7.8個百分點。
同時,我國也在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我們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達成《沙姆沙伊赫實施計劃》,著力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扎實推動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深化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有力支持發展中國家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幫助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實現“雙碳”目標,是中國向全世界作出的莊嚴宣示。放眼未來,中國探索的這一條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中國式”高質量發展道路,大有可為。
未來,政策、法律、科技、市場等都需要繼續發揮作用。如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學碳中和發展研究院院長黃震在談及能源綠色轉型時所說,“面向碳中和的能源綠色轉型,絕不僅僅是能源問題,也絕不僅僅是技術問題,它是一個全局性、系統性的問題。要循序漸進,先立后破,要以政策和法律法規為主導,科技作為戰略驅動,市場作為重要支撐,進行頂層設計和科學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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