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祥琬認為,“雙碳”目標意義重大,將引領我國有步驟、及時地實施低碳轉型,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使生態環境改善由量變走向質變,實現高質量發展。
碳達峰是經濟發展和碳增長脫鉤的一個拐點。美、加、歐、日等典型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經濟和
碳排放脫鉤的拐點是達峰,達峰是進步的標志。另外,高碳并非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歐、日現代化水平與美國相當,但前者的人均
碳排放始終保持在美國的二分之一左右。
我國提出“30·60”目標既體現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和基于發展階段的原則,又彰顯了一個負責任大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積極態度。我國根據自身發展情況提出2060年前
碳中和,只比發達國家晚10年,這很不容易。因為人口密度高、單位GDP能耗高、一次能源結構中煤炭比例高、非發電燃煤比例高等原因,導致我國的碳數據較高。降低能源強度和碳強度是我們自己發展的需要,是進步的需要。
實現“雙碳”目標需要重新認識我國的能源資源稟賦。“富煤、缺油、少氣”并不能準確描述我國能源資源稟賦。我國除了化石能源還有豐富的非化石能源,特別是可再生資源,包括生物質能、水能、地熱、余熱廢熱供暖等。在發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同時,要做好多能互補、源網荷儲相結合,逐步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使能源體系安全、高效、經濟、低碳。
實現“雙碳”目標既面臨困難,也具有重大機遇。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發達國家短則45年,長則70年,我們國家只有30年,在碳達峰之后,只有采取更有力度的減排才能實現碳中和。我國面臨產業偏重、能源偏煤、效率偏低以及幾十年來經濟發展對高碳發展路徑依賴慣性大等困難。實現碳中和呼喚高質量的技術創新,其中,受控核聚變一旦成功,將對國家乃至全球能源轉型的戰略和路徑帶來顛覆性創新性的推動。
實現“雙碳”目標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一個科學的轉型過程。實現“雙碳”目標政策性很強,需要把握好節奏,積極穩妥,既要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又要防止轉型不力帶來落后和無效投資。碳達峰是高質量經濟發展同時的達峰,是產業結構優化和技術進步導致碳強度逐步降低實現的達峰,不是攀高峰、更不是沖高峰,是瞄準碳中和的達峰。碳中和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的引擎,是要開創一條兼具成本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路徑,是與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同步的、經濟社會低碳轉型、深刻進步的里程碑。“雙碳”目標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體現,是基于我國國情和對人類文明進程新的覺醒的目標,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需要深度的管理創新、科技創新、金融支持和企業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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