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
新能源,必須強化系統觀念、鏈式思維,推進新舊能源有序替代,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內蒙古作為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暢通經濟大循環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習近平總書記囑托我們要把現代能源經濟這篇文章做好。推進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
綠色低碳轉型,既是內蒙古講大局、擔使命,服務國家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促進碳達峰
碳中和的內在要求,也是內蒙古發揮比較優勢,鍛造產業鏈長板,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走好以生態優先、
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的必然選擇。
“雙碳”背景下,新能源扮演的角色正在從生力軍向主力軍轉變。內蒙古發展新能源具有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且已形成較好的產業基礎和較大的發展規模。要加快推進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開發利用,著力打造一批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在全國率先建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給體系、率先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確保到2025年新能源裝機規模超過火電裝機規模、2030年新能源發電總量超過火電發電總量,實現由化石能源大區向
清潔能源大區轉變。發展新能源,必須強化系統觀念、鏈式思維,一體推進“風光資源”開發、產業鏈延伸配套和場景應用拓展,統籌布局調峰電源、電網設施、儲能裝置、氫能項目,大力發展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和運維服務業,不能再走“挖煤賣煤”“發電賣電”的老路。
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必須立足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這個實際,推進新舊能源有序替代,優化煤炭和新能源組合,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要繼續在資源轉化增值上下功夫,著力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提高煤炭利用效率。要推動稀土資源保護性開發、高質化利用、規范化管理,做精做優做強稀土產業。
內蒙古肩負著保障華北、東北、西北等地用能需求的重大責任。要壓實責任,有效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確保能源穩定可靠供應。加強能源保供,必須嚴守生態紅線和安全底線,嚴防以保供的名義搞野蠻粗暴式開發,嚴防安全生產不達標的煤礦“搭便車”。(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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