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謀劃提升產業綠色低碳競爭力的應對舉措
碳達峰碳中和本質上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需加強產業綠色低碳競爭力的戰略謀劃。
主動對標國際綠色經貿規則。有效提升江蘇在全球綠色低碳產品標準和認證標識體系上的話語權。實施低碳認證推廣行動。加強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碳排放數據采集,分行業分批次構建江蘇重點產品碳足跡數據庫,引導重點外貿行業、能源密集行業對產品碳足跡進行認證。實施低碳標準能力提升行動。引導企業對標國際先進,研發國內國際領先的綠色生產技術,強化綠色標準制定權。實施綠色供應鏈示范行動,實施新型綠色壁壘風險預警行動。
促進產學研用協同提高創新鏈整體效能。聚焦綠色低碳領域的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形成關鍵核心技術攻堅體制,搭建科技創新
平臺。推動省內科研院所圍繞新能源、綠色新材料進行學科優化和業務提升。著力突破“卡脖子”技術瓶頸,打牢核心零部件及元器件、關鍵基礎軟件、關鍵材料、先進工藝的基礎。分行業做好產業鏈供應鏈戰略設計和精準施策。
統籌規劃精準定位產業布局。精準謀劃產業技術路線。推動各地審慎布局,以“鏈長”為龍頭,繪制具有區域特色的技術路線圖。培育一批優質低碳品牌。圍繞“531”產業鏈,推動構建綠色低碳優勢產業標準體系。促進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推動綠色低碳優勢企業成鏈集聚。推進省級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示范園區建設,推動低碳投融資體系建設,構建產業鏈精準招商政策供給體系。
積極構建關鍵礦產資源高效管理體系。建立重要資源全球供應鏈風險預警機制,加強戰略資源綜合評估,鼓勵龍頭企業布局上游,提升關鍵礦產資源的再生利用水平。針對產業鏈上游外遷普遍情況,鼓勵龍頭企業去海外或西部地區投資上游礦產資源,或簽訂長期合同和形成戰略伙伴關系。
全面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機制創新。一是新能源消費引導創新。探索建立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標識和消納考核制度,綠色電力消費不計入碳排放量核算;進一步擴大綠色電力交易范圍。二是國土空間規劃支持創新。充分考慮新能源用地、用海需求,通過空間留白等方式為新能源開發利用預留空間。三是財稅金融政策創新。出臺支持光伏、海上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儲能發展的支持政策,探索開展新能源基礎設施的REITs和ABS業務。四是區外新能源合作創新。積極與西部省份開展新能源合作,協商建立低碳零碳電力輸送通道,簽訂長期綠色電力輸送協議;進一步打造區外大型風電場和集中式光伏電站,投資參股西部水電建設,統籌推進輸配電通道、新能源產業飛地建設。
(作者單位:江蘇省戰略與發展研究中心能源資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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