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碳配額結轉政策
結轉政策對于不同的發電集團,其作用效果是不同的。
配額盈余比例高的集團:初步看,對配額盈余比例較高的發電集團影響較大,其凈賣出量會遠高于集團內部實際需求量,進而需要對外賣出。對此,一方面可以采取置換、分散交易等方式,逐步完成,減少對市場的影響;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借碳和回購交易的方式,完成結轉要求的凈賣出量要求,實現全額結轉的目的。
配額盈余比例低的集團:對于配額盈余比例不是很高,滿足集團內部缺口交易后,能結轉的配額額度遠超實際存量,這種情況下,為了確保結轉額度能夠全額使用,最大程度生產結轉之后的配額,一方面可以采取盈余企業只賣出40%盈余配額的策略,集團剩余缺口則低采購或使用CCER抵銷履約,確保盈余配額最大限度結轉;另一方面,可以采取盈余企業和缺口企業分別高賣低買的策略,即減少集團整體的履約成本,也能確保盈余配額最大限度結轉;同時,也可以利用結轉的額度,在缺口企業買入量采取更多的合作策略,賣出結轉額度,降低集團年度履約成本。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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