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背景
碳排放配額管理是
碳排放交易管理的核心環節。我市是西部地區唯一納入全國8個地方
試點碳市場的省市,2014年6月正式啟動交易。經過9年的
試點,截至2023年10月底,我市
碳市場各類產品累計成交量4586萬噸、交易額10.1億元?,F行《重慶市碳排放配額管理細則(試行)》實行配額總量控制制度,采用歷史總量下降法的配額分配方式,不能適應新形勢要求,有必要作出調整和完善。為規范碳排放配額管理,保障碳市場平穩運行,按照《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渝府發〔2023〕6號)有關要求,市生態環境局修訂印發《重慶市碳排放配額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主要內容
《細則》共19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關于監督管理。一是完善市、區(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職責。二是規定了注冊登記機構的職能職責。
(二)關于配額分配。一是以制定配額分配方案的方式落實配額分配,明確配額分配方案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二是明確配額總量設定方式。配額總量由重點排放單位分配配額和政府預留配額構成。政府預留配額比例不超過5%,并于每年
履約期截止時對當年度未使用的政府預留配額予以注銷。三是明確配額分配方法。市生態環境局根據重點排放單位的行業特點和數據有關情況,采用等量法、行業基準線法、歷史強度下降法或歷史總量下降法等方法核定重點排放單位配額。四是明確配額分配方式。配額分配以免費分配為主,適時引入有償分配。
(三)關于配額發放。實行配額預分配和配額核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配額發放。按重點排放單位上一報告年度分配配額的70%確定年度預分配配額,原則上每年3月底前發放。根據年度核查結果,核定各重點排放單位年度配額,再結合年度預分配配額進行多退少補。新列入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的企業不進行配額預分配。
(四)關于配額清繳。一是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注冊登記系統提交與市生態環境局核查結果確認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相當的碳排放配額,履行清繳義務。二是重點排放單位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本市核證自愿減排量或其他符合規定的減排量完成碳排放配額清繳。重點排放單位使用減排量比例上限為其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10%,且使用的減排量中產生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比例應為60%以上。
(五)關于市場調節。市生態環境局根據本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
行情況,適時組織政府預留配額有償發放或配額回購。政府預留配額可以通過
拍賣、競價出售等形式進行有償發放。
三、主要修訂內容
一是細化職責分工。按照機構改革后的職能職責,將主管部門由原市發展改革委調整為市生態環境局;完善市、區(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
碳交易管理職責;新增注冊登記機構職能職責。
二是調整配額總量設定方式。參照全國碳市場做法,結合當前我市正處于碳達峰過程的實際情況,由重點排放單位分配配額和政府預留配額加總形成年度配額總量。
三是優化配額分配方式。按年度制定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新增碳排放配額有償分配的規定,明確以免費分配為主,適時引入有償分配;配額分配方法優化調整為等量法、行業基準線法、歷史強度法以及歷史總量法相結合的方法。
四是健全市場調節機制。新增市場調節的規定,根據碳市場交易運行情況,適時組織政府預留配額有償發放或開展
碳配額回購,保障碳市場穩定運行。
五是完善自愿減排抵消機制。新增可使用本市核證自愿減排量完成碳排放配額清繳的規定,為我市“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相互耦合提供支撐。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