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碳收益項目=(1-所得稅率)×(當期CCER 交付數量×CCER 交付價格-注冊咨詢費-簽發咨詢費-審定費-核證費-交易經手費)
如果碳收益率小于或等于5個BP(0.05%),浮動利率就等于5BP,當中的缺口部分由中廣核風電自掏腰包保底;如果碳收益率大于0.05%小于0.20%,則浮動利率就等于實際的碳收益率值;如果碳收益率大于或等于0.20%,則浮動利率值為封頂值20BP,多余的部分收益也將由中廣核風電所得。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定價中加入與企業碳交易收益相關的浮動利息收入,使債券投資者可以通過投資本期碳債券間接參與到發展中的國內碳交易市場。
碳債券不僅是首次在銀行間市場引入跨市場要素產品的債券組合創新,也是對未來國內碳衍生工具發展的一次試水。這樣的產品設計可以在國內可再生能源領域批量復制,債券定價模式創新也可在其他貴金屬交易、權利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等領域拓展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