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氣候政策負責人2月6日表示,歐盟委員會可能考慮免除其即將實施的碳邊境稅(CBAM)涵蓋的 80%的公司。
歐盟委員會分析發現,CBAM涵蓋的排放中,近97%是由該計劃涵蓋的 20%的公司產生的。
歐盟氣候專員 Wopke Hoekstra 表示,他希望將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征稅對象限制在最大的進口商,并使大多數企業免于承擔合規成本和費用,以此作為歐盟削減繁瑣監管和提高生產力的努力的一部分,并且給予小型企業豁免不會損害聯盟的氣候目標。
該措施將免除受影響的20萬家企業中的最多18萬家,歐洲公司在 CBAM的試運行期間抱怨了復雜的和昂貴的表格填寫過程,該機制旨在保護歐盟的重工業。
CBAM將從 2026 年1月1日開始對進口水泥、鋼鐵、鋁、化肥、電力和氫六類產品中隱含的二氧化
碳排放征收費用。
對中國有何影響?
歐盟對其 80% 小規模企業免除碳關稅的提案,為中國部分對歐出口企業帶來一定的緩沖與機遇,尤其是那些出口批量不大、碳排放強度低或產品附加值較高的中小廠商。
1. 對“小批量”“中小型”對歐出口企業有利
CBAM 的基本要求是歐盟進口商申報并繳納進口產品的碳排放費用。然而,如果歐盟進口商因規模較小而被豁免,那么他們就不再需要向中國供應商索要碳排放數據、提交繁瑣的報告。
對應地,中國出口商(尤其是出口規模較小的企業)也無需再為少量的對歐出口承擔復雜的合規程序和文書成本。
在過去的 CBAM 試運行階段,即便出口量不大、排放總量很小,也被納入統一的碳關稅申報范圍。對于只向歐盟出口“一點點”產品(如小批量配件、低排放度商品)的中國企業,行政負擔與相應成本不成正比。
在“豁免小進口商”新政下,此類出口可直接減少或避免碳費用及合規審計的拖累,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這些小規模出口商的對歐貿易便利性和利潤空間。
2.“大批量”“高排放”出口企業仍有壓力
歐盟強調,免除的是占比約80%的“小進口商”,主要是因為這些企業合計貢獻的排放不足整體的3%~5%。但對于占排放主力的20%大進口商,依然會實施嚴格的CBAM征收。
這意味著出口規模較大、碳排放量較高的中資企業仍需提供詳細的排放數據,并承擔相應的碳關稅成本。對于鋼鐵、鋁、化肥、水泥等高排放產業而言,歐盟市場的合規壓力不會因此而實質性放松。
雖然歐盟此舉暫時為一些體量較小的進口商減負,但并不代表EU ETS(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和CBAM的整體方向出現根本性轉變。歐盟仍在推進工業“去碳化”,并計劃將免費配額逐步取消至2034年。
大排放者在供貨給歐盟時,依然需要強化自身
碳管理,改進生產工藝和供應鏈,以有效應對未來更嚴格的全球碳政策。
碳稅成本疊加EU ETS(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免費配額逐步取消,會促使這些行業積極加速低碳轉型,升級生產工藝和能源結構。
部分出口商為降低對高排放環節的依賴,或選擇在更靠近終端市場(如歐洲本土)進行部分產能布局,以便享受本地
碳市場或政策扶持,減少跨境排放核算復雜度。
同時,也可能催生更多跨境合作,如在材料初加工或半成品環節采用
清潔能源,以削減碳強度再出口,從而減輕CBAM帶來的稅費壓力。
3. “被動應對”到“主動布局”
雖然歐盟選擇對低排放主體“放小”,但其核心減排思路不會松動。未來五到十年內,CBAM可能擴大覆蓋行業或延伸至更多下游產品。
中國出口商若僅滿足于“豁免紅利”,可能在后續政策演進時再次面臨適應性不足的問題。
全球主要經濟體都在加強碳排放和ESG(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的監管。歐盟此舉更像是優化監管效率,而非放松對碳排放的要求。
中國企業如果能夠提前布局低碳技術,如采用清潔能源、數字化監測排放、改善能耗效率等,將在與歐美日等市場的合作中展現更高附加值,形成差異化優勢。
從長期看,“抓大放小”只是歐盟優化CBAM監管的一環,全球碳定價與貿易壁壘的演變趨勢仍在繼續。
中國企業若要真正提升在國際低碳時代的競爭力,必須趁著當前的“豁免窗口”加快推進技術升級與全供應鏈減排,并借助國內外碳市場的聯動,實現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布局”的轉變。唯有如此,才能在下一階段更嚴格、更廣泛的碳監管格局中保持可持續的市場優勢。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