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成立的專門課題組提出采用二氧化
碳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征稅范圍和對象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環境排放的二氧化碳,因此
碳稅的征收對象實際上最終將落到煤炭、天然氣、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同時,對于個人生活使用的煤炭和天然氣排放的二氧化碳,暫不征稅。這些信息表明,稅源基本是在生產端而不是消費端,納稅人主要是企業而不是個人。
不過,了解稅收原理的讀者應該知道,稅收會有稅收轉嫁的過程。一種叫順轉,就是生產者和銷售者在進行商品交易時,將其所納稅額附加于商品或勞務的
價格中,把稅收負擔轉移給消費者。另一種叫逆轉,就是納稅人通過壓低商品或勞務的購進
價格,把稅收負擔轉移給商品生產者或銷售者。
以國內的煤電企業為例,按照國家電網公布的數據,我國2010年煤炭供應量達19.9億噸,折合排放37.81億噸二氧化碳,以課題組擬定的起步10元/噸計,如果征稅能達到100%的范圍,則碳稅支出達到378億元。煤電企業自我消化這筆成本的話,勢必帶來企業的盈利下降。所以一般來說,企業會提高售價,將成本轉移給下游消費者,也即采用順轉的方式。這樣每個中國人平攤下來,將為此支付23.63元。
當然,我們知道,我們并不會直接掏出這筆錢并得到一張完稅單。而是會漸漸發現,電價上漲了,水費、煤氣、交通費以及生活中各種支出費用增加了。碳稅將潛藏在我們的生活開支中,慢慢提高我們使用能源和各種資源的成本。
不過,碳稅并非面目猙獰,從課題組報告看到,國家將把稅收收入于用于支持節能、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新能源技術開發以及其他節能事業的發展。由于投資具有乘數效應,所以其對經濟增長的推動不止于投資的金額本身帶來的效應。如果受益企業是上市公司,由于具有利好的預期和題材的高估值原因,其受市場追捧帶來的市值提升也往往會超過由于政策資金扶持或減稅等直接的受益金額。
所以,作為個人消費者不需要對未來生活成本可能提高兩位數或三位數而沮喪,通過對二級市場
低碳經濟相關板塊的投資,獲益可能遠大于這筆支出。而與此同時,周圍的生活環境也改變了,天變得更藍,水亦變得更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