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深圳金融監管局組織召開的2025年首場新聞發布會,通報2024年深圳銀行業保險業運
行情況,“
綠色金融”大文章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截至2024年末,深圳銀行業綠色信貸余額首次突破萬億大關,達到10230.91億元,較年初增長21.07%。2024年,深圳財險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累計簽單保費3424.16萬元,為高環境風險行業提供33.86億元風險保障。
新能源車險保費收入80.31億元,同比增長27.33%。
六大舉措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深圳作為改革開放前沿陣地,在綠色金融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自全國首部綠色金融法規《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頒布后,深圳逐漸形成六大舉措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正逐步成為綠色金融創新實踐高地。
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制定全國首部藍色金融指導意見,支持深圳建設海洋中心城市,并出臺多項政策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產業。
注重監管引領推動。按月監測、按季分析綠色金融數據,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完善內部管理,推動環境信息披露。2024年深圳披露機構主體達184家,規模和機構類型均居全國之首。
研究制定地方標準。出臺多項地方標準,規范綠色金融業務發展,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目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深圳市綜合改革
試點經驗已獲國家發展改革委推廣。
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轄內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大力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如國開行深圳分行發行的“
碳中和”專題“債券通”綠色金融債,平安信托的“三綠”資產支持票據,平安財險深圳分公司的紅樹林
碳匯指數保險,興業銀行深圳分行的紅樹林保護
碳匯質押融資業務,均為全國首單。
加強專營體系建設。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申報綠色金融專營機構,目前全市共有23家綠色金融機構獲得綠色專營機構資質認定。
構建信息共享機制。搭建綠色金融公共服務
平臺,建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支持氣候投融資試點。
新年1號文:提出24項重點工作任務
近日,深圳金融監管局聯合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2025年1號文《關于深圳銀行業保險業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的行動方案》(深金發〔2025〕1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作為推動深圳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行動方案》對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30/60目標”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方案提出4方面24項重點工作任務,重點整理如下:
完善組織管理體系:健全綠色金融考核激勵機制,加大資源傾斜力度,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提升綠色運營水平。
支持重點領域綠色發展:加大對深圳特色產業支持力度,支持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助力城市建設節能降碳,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支持海洋低碳產業發展,推進藍碳質押融資、藍碳指數保險等藍
碳金融創新。
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探索資源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創新碳績效掛鉤的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創新差別化保險費率機制,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業務標準和統計制度,將ESG要求納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提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
《行動方案》還提出5項保障舉措。在監管引領方面,加強綠色金融統計監測分析,建立綠色金融評價機制,出臺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和實施指南。在支持政策方面,對氣候投融資、碳賬戶、碳金融創新等領域予以資助。對于納入深圳氣候投融資項目庫推廣庫和開發庫的項目業主,按融資成本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對納入市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的綠色不良貸款,在基礎標準上將補償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同時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加大環境信息共享力度。在跨境合作方面,依托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推進綠色金融標準的共研共建,對可持續金融、轉型金融、應對氣候變化、人才建設等進行探索。在產融對接方面,加強與發改、工信、科創等部門的協同,建立綠色低碳、氣候投融資等企業和項目白名單推送機制,發揮好綠色金融公共服務平臺和“綠易融通”氣候投融資平臺的作用,精準高效開展對接。在宣傳交流方面,積極搭建平臺,傳播綠色金融理念和政策,組織開展培訓活動,舉辦綠色金融勞動競賽,探索綠色金融人才認定,推動行業交流。
根據《行動方案》規劃,未來5年,深圳將基本建成多層次、廣覆蓋、多樣化、可持續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綠色貸款占各項貸款的比重逐步提高,綠色保險風險保障穩步增長,法人機構綠色投資實現突破,綠色信托、綠色租賃、
綠色債券等業務發展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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