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候適應相關政策基礎
2022年6月,生態環境部等17部門聯合印發《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以下簡稱戰略2035),對我國目前至2035年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作出指導與部署。戰略2035中提出要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戰略,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將適應氣候變化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之中。相較于2013年的《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戰略2035中更加明確的突出了氣候變化監測預警和風險管理,加強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強化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同時強調金融業應防范氣候相關風險,建立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預警機制。金融機構需持續增強識別、評估和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能力。此外,戰略2035亦提出要重視機制建設和部門協調,進一步強化組織實施、財政金融支撐、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國際合作等保障措施。為貫徹落實戰略2035,各省市積極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并出臺具體的行動方案。以深圳市為例,2024年3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深圳市適應氣候變化規劃(2023-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是國內首個市級適應氣候變化中長期規劃,致力于推進深圳市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該規劃中明確了深圳市階段性目標與適應氣候變化的重點領域,以及相關的定量評估指標。規劃中提出深圳市將分為3個階段建成氣候適應城市,分別為2025年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2030年氣候適應型城市基本建成,2035年氣候適應型城市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為實現這些階段性的目標,深圳市以安全、韌性、宜居、智慧為基本方向,對生態安全空間、水資源安全、城鎮安全、生態穩定、生命線保障、海綿城市建設、應急管理、環境品質、公共衛生、監測預警及氣象服務方面制定了17個定量指標,并根據目標年份分別制定了具體數值。
深圳市的規劃中體現了其關于建設適應型城市雄心勃勃的目標,然而為建成安全、韌性、宜居、智慧的氣候適應型城市需要多部門聯合行動,統籌電力、燃氣、給水、通信、交通及基礎設施建設等多個方面,加速韌性基礎設施建設與改造,完善巨災應急與災后重建機制,這些工作離不開龐大的資金支持,因此,有效利用金融工具支撐氣候適應工作是重中之重,地方政府不僅需要加強在氣候適應方面的投資,更需要健全的政策與機制吸收、引導市場資金,促進國家開發銀行、金融機構及企業的參與,以創新金融支撐手段助力城市氣候適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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