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瓶頸急需突破,包括建立機制防止項目“洗綠”等
新京報零碳研究院:去年末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要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20年下降18%。按照目前的發展模式是否能實現這一目標,現有的技術和資金能否支撐能源轉型?有哪些是急需突破的瓶頸?北京綠色交易所參與起草的《
碳金融產品》標準將在金融資源進入綠色領域方面提供哪些指引?
王乃祥: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中國向來是言必信行必果,做的始終比說的多。哥本哈根氣候大會召開前,國務院常務
會議決定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碳排放強度2020年將在2005年基礎上下降40%-45%,這個目標在2020年“十三五”期末早已超額完成。當前,中央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高度重視,已經密集出臺了“1+N”的政策體系,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就是上述政策體系的重要內容,我們相信這些政策規劃提出的目標一定能夠實現。當然,要落實上述目標挑戰肯定會非常大,需要在發展模式方面做很大的調整,同時技術和資金支持都要跟上。發展模式和技術創新都是很大很復雜的問題,我們不是這方面的
專家,我們作為交易所更關注的是資金支持和資源配置。
目標不同機構不同口徑的測算都表明,中國實現碳中和至少需要百萬億元量級的資金投入。目前任何一個測算結果都是天量,是現有的綠色金融市場還遠遠難以支撐的,但另一方面也為金融市場的綠色化轉型創造了歷史性的機會。
為了順應和推動上述轉型,我們認為有四方面瓶頸急需突破。一是需要建立碳核算工具,并逐步將碳核算全面運用到投融資過程中,確保對投融資活動的碳排放、碳減排量化影響做到心中有數。二是需要建立幫助各類金融機構批量、精準對接綠色項目的機制,防止主體和項目的漂綠、洗綠行為。三是需要更豐富、更多樣化的綠色融資工具,滿足不同主體、不同項目的個性化融資需求,實現綠色金融的供給側改革,更好地支持全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四是需要不斷完善相關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你提到的《碳金融產品》標準也是其中的重要內容。
《碳金融產品》標準在碳金融產品分類的基礎上,給出了具體的碳金融產品實施要求,為金融機構開發、實施碳金融產品提供指引,有利于有序發展各種碳金融產品,促進各界加深對碳金融的認識,幫助機構識別、運用和管理碳金融產品,引導金融資源進入綠色領域,支持綠色低碳發展。今年4月,《碳金融產品》標準已由證監會發布實施,作為參與起草單位之一,未來北京綠色交易所會積極協助金融機構應用推廣《碳金融產品》標準,服務綠色低碳投融資活動,同時根據市場實踐反饋和其他起草單位一起共同修訂完善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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