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一)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制度框架。健全完善的制度體系在金融支持“雙碳”目標實現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保障作用。先進經濟體注重健全制度體系,尤其重視以立法形式來推進金融在支持雙碳目標中的作用。我國也可通過完善綠色金融相關立法,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和政策框架,為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提供法律保障;強調政策的有序銜接和統一,重視各項金融工具之間的均衡發展;參考TCFD框架對環境氣候相關風險進行評估,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環境和氣候壓力測試,規避經濟損失并防范市場中高排放主體退出引發的金融風險。
?。ǘ┲匾暿袌鲎饔茫嵘钴S程度。各國實踐表明,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進程中,市場的作用非常關鍵。因此,需要重視發揮市場作用,提高市場相關各方參與碳中和的熱情。一是健全溝通交流,促進信息共享。使信息在政府、金融業、實體經濟等不同主體和領域流通,促進市場內資源共享和公開透明;二是明確權責關系,強化宣傳指導,提升地方政府和市場主體參與碳減排工作的意識,增強碳市場的活躍程度;三是完善綠色相關的考核機制及信息披露制度,著力提升市場透明度,推動ESG綠色投資和碳市場的交易;四是著力健全以市場經濟規律為調節主體的體制機制;五是強化市場資源配置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市場高效運轉;六是加強市場監督管理,明確碳市場金融屬性,加強數據質量保證和對碳排放數據的核查,完善價格穩定機制,規范碳市場運行,促進市場流動。
(三)結合發展實際,實現金融創新。各國國情不同,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存在較大差異,需因地制宜進行區域模式創新??偨Y梳理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取得的成功經驗,探索金融支持低碳發展的區域模式,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促進區域綠色發展;借鑒歐美國家在碳市場、碳金融方面的成功經驗,加強國際合作和技術交流,注重消化吸收和推陳出新,開發適合我國國情的碳金融產品。
政策建議
(一)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一是制定以碳中和為目標的綠色金融標準。以碳中和為目標修訂行業標準,實現綠色資金、綠色金融工具與碳中和目標的精準對接;二是以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如降低環境污染、保護生物多樣性、支持資源循環利用等為宗旨,搭建多領域、市場化、信賴度高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三是借鑒國際市場綠色債券標準,建立健全綠色債券及其評級體系,便利其發行、認購等,促進綠色債券發展。
?。ǘ┩苿尤谫Y工具創新發展。一是優化服務,完善體系,為綠色科技成果提供激勵、有保障的運行機制;二是加強通用標準研究,為碳中和目標和綠色發展提供統一標準;三是完善激勵機制,增加對綠色產業和項目的資金支持,提高企業發展綠色產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ㄈ娀瘹夂蜃兓嚓P風險管理。一是開展環境與氣候風險管理。通過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有序引導金融機構重視并主動開展環境與氣候風險管理;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健全環境與氣候信息披露常態化工作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環境信息披露力度;三是將綠色金融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推進綠色金融評價體系進一步完善;四是強化對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審慎管理。
(四)加強保障體系建設。一是細化完善監管指標,健全激勵體制機制,提高商業銀行參與碳中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創新保障體系,努力推動融資便利化;三是加強機制保障和制度建設,提升碳市場運行能效;四是積極推動金融創新。開發
碳基金等新型融資產品,拓寬金融產品覆蓋面,推動碳金融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