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個機構初步測算,未來40年達成我國
碳中和目標需要投資大約150萬億元到300萬億元人民幣,這意味著每年
碳減排的投資規??赡苓_到3.7萬億元-7.5萬億元人民幣,大約相當于2020年當年基礎設施投資的1/5-1/4。這樣規模巨大的投資落實起來并不容易,需要在明確投資重點及特征的基礎上,探索促進投資的有效方式,同時拓展有效和適用的融資渠道。
明確投資重點及其特性
實現“雙碳目標”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需要按照戰略性、成長性、先進性、基礎性、前瞻性等標準,確定投資的重點,并進一步明確其投融資特性,而且在“雙碳目標”的不同階段,投資重點和特征也應有所不同。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效被國際上公認是最快捷、最經濟、最干凈的“第一能源”。要大力發展
綠色建筑,推動新建建筑達到近零能耗標準;改變依靠化石能源直接燃燒的工藝和技術路線,提升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推進交通運輸“以電代油”,加快發展電動汽車和軌道交通;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能效投資具有高風險、高投入、周期長的特征,綜合能源服務業務類型也十分復雜,企業介入的難度較大,容易帶來較高的財務負擔,建立融資擔保機制,增加政府的貼息及補助具有重要意義。
促進高耗能產業轉型。要減少高能耗高排放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促進行業內的兼并重組整合,逐步加快產能壓減或退出。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對高耗能產業進行智能化改造。針對相關行業能耗快速增長的問題,在概念設計、成果鑒定、設計定型、產品認證等各個環節融入環保要求,實行全鏈條產品
碳足跡管理,建立綠色供應鏈和綠色制造體系。高耗能企業、
碳排放大戶多為能源、冶金、建材等大企業,以及大型供應商和采購商,資金實力雄厚,企業自籌是碳減排投資的主要方式;但與此同時,高耗能產業轉型具有顯著的外部性和社會影響,是實現“雙碳目標”的主要著力點,因此,政府的政策支持又是投融資的重要推動力。
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要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優先推動風能、太陽能就地就近開發利用。加快推進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規?;瘧谩幦≡诰G氫制備、長距離運輸和終端應用等方面取得成效,推動電解水制氫成為重要的
新能源消納手段。
新能源具有技術新、成本高、資源密度小的特點,多數新能源項目長期需要政府補貼和政策扶持。但隨著技術進步和成本持續下降,企業和市場對新能源的興趣越來越濃厚,市場投資意愿增強。
強化碳減排的技術支撐。要開展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攻關,研究支撐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友好并網的智能電網技術,加強電化學、壓縮空氣等新型儲能技術攻關、示范和產業化應用,加強氫能生產、儲存、應用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和規?;瘧?,推進規模化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示范和產業化應用。雙碳技術復雜性高,往往會有多重路線之爭,失敗的可能性大;涉及周期長,投資回報確定性較低,需要政府資金和創業投資在技術的構想、孵化、展示、推廣等不同階段和環節進行協作。
完善政府的支持政策
設立財政專項資金。為了更加系統、清晰反映政府支出的功能結構,避免支出碎片化,應增設碳減排財政支出類級科目,將節能環保類級科目中的低碳方面的項級科目歸入其中,并增加碳捕集利用與封存、
碳匯、交通和建筑減排等科目。完善轉移支付制度。針對部分化石能源依賴程度高的地區因為碳減排造成收入銳減和債務負擔增加,中央財政應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引導當地經濟平穩過渡。建立區域或省際
碳預算轉移支付制度,即用生態功能區的碳盈余填補重點和優化開發區碳虧空,后者則用資金補償前者,以交換碳排放空間。構建綠色稅收體系。擴大資源稅的征稅范圍,逐步將水、土地、草原、森林等重要自然資源納入征稅范圍。開征新的環境稅種,對燃料和燃油開征能源稅、燃油稅、硫稅、氮氧化物稅和氯氟
碳稅等。在整合現有環境保護稅、成品油消費稅、資源稅等的基礎上研究開征
碳稅。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完善綠色產品政府采購目錄,增加綠色產品采購占政府采購規模的比重。對于符合先進技術發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雙碳技術裝備和產品實行政府首購制度。
健全市場化投資機制
推動
碳交易市場建設。選擇優勢明顯的
試點地區建立全國統一
碳市場,統一規則,建立相應的注冊登記系統、
交易系統、清算結算系統等公共基礎設施,滿足配額分配
履約、交易劃轉、資金結算、信息披露、市場監管等方面的需求。充分利用中西部地區水電等
清潔能源和碳匯資源較為豐富的優勢,推動區域間的
碳交易,促進有色金屬冶煉等高耗能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減少能源傳輸的消耗。發揮
價格的調節作用。完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逐步擴大執行差別電價的行業和城市范圍。研究制定對重點耗能行業實行超耗能累進加價政策。嘗試對專門建設的遠距離風電輸送線路單獨核定輸配電價,確保電網企業合理補償成本、合理取得收益。創建產業集聚區。選取用能大戶集中的產業園區,系統整合園區治理、項目示范、模式創新、資金支持等多個要素,建設新型綜合能源系統,實施清潔生產改造,創建零碳產業/負碳產業集聚區。完善企業績效管理。將碳排放納入到績效考核、投資決策、資產配置等公司運營的方方面面,實現生產運營過程各個環節的低碳化。
創新融資支持工具
發展綠色信貸產品。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重點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融資,創設支持綠色轉型項目的再貸款機制,降低銀行綠色信貸資產的風險權重,依據銀行綠色信貸規模設定差別化準備金率。發展綠色市場融資。健全
綠色債券的認證標準,建立
綠色債券評級制度。發展綠色保險,發揮保險費率調節機制作用。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探索研究
碳期貨市場建設。發展綠色融資租賃。發揮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的特殊功能,圍繞
節能減排、新能源、土壤修復等環保產業,以交通運輸、電力生產等綠色企業為重點拓展客戶,以直接租賃、售后回租等方式服務綠色經濟。推動PE和VC發展。通過政府引導基金、綠色發展基金、創投基金等篩選出適合雙碳目標實現的先進適用技術,推動技術研發落地。推動綠色資產證券化。發展以污染防治、綠色交通、
綠色建筑、綠色供應鏈等為基礎資產的綠色ABS。
控制潛在投資風險
碳減排投資存在著技術復雜、周期長、政策風險高、信息不對稱等問題,與企業和金融機構追求短期盈利的傾向存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私人企業和商業銀行的投資動力不足。在傳統資源和能源企業低碳轉型過程中,高碳資產將加速折舊,在正常使用壽命前成為擱置資產,會形成一些區域性、行業性的風險。應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降碳和安全、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立和破的關系。金融部門應持續構建要素完備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建立逆周期資本緩沖機制,分步實施宏觀審慎壓力測試,完善系統性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研究建立強制性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全面提升對國內上市公司碳排放相關報告的合規標準,明確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ERA)。監管機構應適時調整綠色金融資產風險權重,降低綠色不良資產容忍度,鼓勵開展綠色資產證券化業務,推動金融機構開發ESG產品,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作者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投資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