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峰”“
碳中和”如今已成熱詞。這是中國對世界的承諾,也是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碳達峰”“碳中和”,
綠色金融大有可為。“實施金融支持
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
碳減排支持工具,提升生態系統
碳匯能力”已寫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于金融機構來說,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是助力可持續發展、改善社會民生、實施國家環境與氣候行動的重要舉措。
我國最早的綠色金融產品是綠色貸款,可追溯到2012年,
綠色債券市場則從2016年開始發展。截至2020年末,我國綠色貸款余額超過12萬億元,占各項貸款比重超過10%,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累計發行的
綠色債券也超過1.4萬億元。
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金融行業的參與形式還有很多。
在資本市場層面,可積極鼓勵綠色生態企業上市,從股權創新上對綠色產業進行激勵。在債券發放方面,針對綠色環保的項目、應用場景,給予綠色通道,以提高發行速度;對未達綠色環保要求的企業,提高債權融資成本,縮減融資額度。碳權證券化也是一大發展趨勢,綠色環保企業可以出讓碳權收益,未達標企業除了通過交易所購買碳權外,還可多繳納環保風險基金等。
目前,我國綠色金融行業在結構上并不平衡,特別是保險業在綠色金融業務方面發展相對滯后。從綠色金融項目具有超長期限的特點來看,保險行業與綠色金融合作空間很大。業內人士預計,保險業的綠色化,預計會成為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下一個爆發點。
在融資方面,對利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項目、企業、應用場景研發,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股權融資、質押等形式助力發展。金融機構還可推出更多可供投資的金融產品,形成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當前,發展綠色金融已成為全球共識,但由于仍處于初期探索階段,整個行業面臨綠色金融標準不統一、服務和監管措施不健全、經濟效益較低等問題。
對此,相關部門還需要加強對綠色金融的頂層設計,修訂綠色項目的界定、綠色債券的評估認證標準,出臺并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實現綠色產業、綠色行業、綠色企業標準與綠色金融標準的協同。此外,還要明確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的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推動各地綠色金融
試點和試驗穩步推進,探索可復制推廣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還可通過財政補貼、貼息等形式加大對綠色投資的財政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提高綠色低碳業務和資產規模和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