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委印發《甘肅省蘭州新區建設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甘肅省蘭州新區成為繼2017年6月全國五省八地獲批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之后,又一個獲批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甘肅省擬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多層次的金融組織體系、多元化的產品服務體系、多層級的增信保障體系和高效靈活的市場運作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向綠色產業、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流動。本文對甘肅省在綠色金融體系構建和產品發行方面的情況進行梳理,并針對其未來更好發展提出建議。
一、甘肅省綠色金融發展背景:西北地區生態屏障,“一帶一路”經濟走廊
2019年8月19日至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甘肅省酒泉、嘉峪關、張掖、武威、蘭州等地進行考察調研時強調,要守住綠水青山、深化脫貧攻堅、補齊發展短板。對于甘肅省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全面小康、落實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對于發展綠色金融而言,甘肅省因其地理位置、文化傳承、資源稟賦和區域優勢,具備多重潛力。
甘肅是西北地區生態屏障,是多條內陸河流的水源涵養區和補給區。從地理位置來看,甘肅省共有56個自然保護區,承擔著巴丹吉林沙漠和騰格里沙漠不匯合、不南侵的生態屏障重任,以及保護河西走廊18片綠洲的職責,對于整個北方地區的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同時,甘肅的生態文明建設程度對于涵養黃河、長江以及河西走廊三條內陸河的水源十分關鍵。整體來看,甘肅省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壓力較大,省內已經相繼建立了循環經濟、
新能源綜合和祁連山生態補償示范區,同時,甘肅省建立了綠色項目庫,累計規劃了265個綠色項目,擬撬動超過8200億元的投資,在生態產業的全面發展上具備了先發優勢。
甘肅省直接連通中西亞,處于絲綢之路經濟帶黃金段關鍵節點。從文化基礎來看,甘肅省擁有敦煌等多個世界聞名的文化遺產,文化旅游也是當地產業結構中的重要一環。從經濟交流來看,河西走廊直通中西亞,是古代陸上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和黃金路段,亦成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歐亞大陸橋的重要連接點。甘肅省在省內一方面著眼于自貿區
試點,通過蘭州新區的自由貿易實踐疏通我國向西投資的渠道;另一方面以生態產業科技化、信息化為發展目標,通過現代化的產業布局提升自身實力。
蘭州新區高質量發展提速,有望成為甘肅省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蘭州新區作為2012年8月國務院批復的全國第五個、西北第一個國家級新區,承擔著“西北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國家重要的產業基地、向西開放的重要戰略
平臺、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的戰略使命。2018年,蘭州新區充分推行高質量發展,依靠先進裝備制造、精細化工、大數據、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九大優勢產業,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05億元,增長16%,增速在全國國家級新區中位居前列。在經濟發展提速的基礎上,蘭州新區作為甘肅省實現經濟發展任務和生態戰略使命的重要擔當,未來將進一步引進和發展綠色產業,提升綠色經濟對于地區經濟發展貢獻的比重,通過推動地區經濟綠色轉型進一步促進產業模式向集約化轉型,繼而實現經濟高質量與可持續發展。
二、甘肅省綠色金融體系構建初見成效
2018年1月,甘肅省政府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意見》,對于全省綠色金融發展提出綜合指導意見,在頂層設計和政策推動方面緊追五大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的步伐,充分體現了省級政府對于生態環境的重視以及高質量發展的前瞻性安排。
(一) 多方位發力成地方綠金上升最快省份
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發布的《地方綠色金融發展指數及評估報告》,甘肅省綠色金融發展整體水平由2017年的全國第26名躍升至2018年的第11位,成為全國上升幅度最大的省份,并在2019年繼續保持上升趨勢,在制定省市縣級相關政策、引入實質性激勵約束政策、提供市場便利、推進能力建設等多層次政策推動安排上逐步完善,同時通過穩步推進銀行、證券、基金、PPP、保險、環境權益等多個領域逐步完善綠色金融市場,種種努力足見甘肅省對于生態產業與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視。
從具體實踐來看,在省級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框架下,甘肅省張掖市、酒泉市、隴南市、天水市、武威市相繼發布了市級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定西市發布關于綠色信貸發行的專項文件,天祝藏族自治縣、山丹縣、武山縣發行縣級政策安排,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策體系,對于綠色金融發展的深入推進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礎。
(二) 通過創新試點提升能力建設
甘肅省通過將武威市設立為綠色金融創新試點推進全省綠色轉型。武威市東距河西走廊、北緣騰格里沙漠,對于甘肅省的生態屏障建立和保護具有重要作用。2017年開展創新工作以來,武威市以綠色金融作為生態產業發展的強力支撐,當年的新增貸款額度有50%以上用于綠色發展,探索發行了甘肅省內首單資產證券化產品,從政策構建、市場實踐和完善監管等多個層面為當地實踐綠色金融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值得一提的是,從2017年開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對甘肅省綠色金融開展了系統的政策研究和實踐推動,成立了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及綠色金融研究中心,召開全省綠色金融宣講會、座談會,舉辦綠色金融
論壇、
案例征集和有獎征文活動,構建綠色金融統計工作制度,多項舉措對于培育當地綠色金融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 提升金融機構參與綠色金融業務水平
在引導金融機構綠色化轉型方面,甘肅省與興業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興業銀行作為國內首家赤道銀行在綠色金融發展方面具有較強的能力和豐富的實踐,2018年4月,興業銀行成立了蘭州新區綠色支行,成為甘肅省首家“綠色支行”,承諾未來五年提供各類綠色融資500億元。金融機構的綠色執業水平對于當地綠色金融實踐具有重要作用,興業銀行于2018年末牽頭成立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架構擬募資2000億元,在更好撬動社會資本參與省內綠色發展的同時也豐富了綠色金融的應用場景。
此外,甘肅省將當地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發放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考核體系,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業務的積極性,2018年全省投放綠色信貸余額達2416.25億元,占各類信貸總額比重達12.5%,成效顯著。
(四) 完善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體系
在完善省內綠色金融市場和產品發行方面,甘肅省注重開發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在大力推進綠色信貸、綠色基金和
綠色債券等主要綠色金融產品發展的同時,甘肅省建立了綠色項目信息共享機制以保證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協同,開發并完善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森林保險等綠色保險品種,設立綠色金融交易中心開展
碳排放權、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水權、林權等環境權益交易,探索碳期權、碳租賃、
碳債券、碳資產證券化和
碳基金等
碳金融產品。通過一系列的市場實踐構建多層次、廣覆蓋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與產品體系。
(五) 積極發行綠色債券
自2016年1月境內貼標綠色債券市場啟動以來,甘肅省累計發行6只綠色債券,包括3只綠色金融債、2只綠色市政債券以及1只綠色中期票據。2017年5月,甘肅銀行作為省內唯一的省級法人城市商業銀行,發行了募集資金為10億元的綠色金融債,用于支持當地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節能、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等多個項目的發展。蘭州銀行作為蘭州新區的重要金融機構,于2017年、2019年發行兩只綠色債券,累計募集資金30億元。從總體來看,甘肅省內40億元的綠色金融債廣泛投資于符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規定的六大類項目,對于當地的工業節能、地鐵建設、生態保護區維護等多個項目提供了支持。
圖 1 甘肅省綠色金融債募集資金投向金額分布及比例
數據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在綠色債券的發展實踐上,甘肅省政府也發揮了重要的創新作用。2019年9月,甘肅省發行分兩期發行了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專項債券,總計募集資金20億元,用于支持臨夏州1個市7個縣的8個項目建設,其中包括2個水廠升級項目及6個污水治理項目,并通過項目的持續收益和當地財政對應的基金收入作為債券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該債券的發行既滿足了當地水資源保護和污水治理的融資需求,亦使得甘肅省成為全國第二個發行綠色市政債券的省級行政區,豐富了綠色市政債的應用場景,對于其他省市的綠色市政債券發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12月16日,甘肅電投作為深交所上市企業,發行了省內首單綠色中期票據,募集資金5億元全部用于其風電和水電項目的建設運營,進一步豐富了甘肅省綠色債券的發行主體。
三、展望與建議
當前,甘肅省仍面臨綠色金融政策效應未充分體現、綠色金融產品未廣泛應用、地方綠色金融相關標準有待明確、綠色金融國際合作不足、綠色金融能力建設有待提高等問題,應結合甘肅省蘭州新區的資源稟賦及區位優勢,從政策、標準、實踐、國際合作、能力建設等方面持續推進。
第一,重視綠色統計和評價,引導金融機構參與綠色金融品種的豐富與創新。通過甘肅省的已有實踐不難看出,目前省內綠色信貸、綠色基金和綠色債券均由商業銀行主導,未來中國人民銀行蘭州支行、甘肅銀保監局應通過一系列政策安排,加強對商業銀行在綠色信貸投放、綠色債券發行等方面執業情況的統計、考核和獎勵,激勵金融機構充分發展綠色業務,豐富綠色債券發行實踐,更好發揮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體系構建中的關鍵作用。
第二,出臺相關激勵政策,鼓勵市場主體靈活運用綠色金融工具滿足融資需求。從綠色債券的發
行情況來看,甘肅省已發行的貼標綠色債券主要為金融債和市政債,實體經濟參與較為有限。應進一步通過財稅政策與金融政策的協同配合,鼓勵和支持更多省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包括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綠色公司債、綠色企業債、綠色資產證券化等,以及綠色可續期債券和項目收益債券等結構化綠色債券產品,擴大甘肅省綠色債券市場的規模,豐富其產品類別與應用場景。此外,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應單獨列出綠色票據再貼現規模,加快搭建環節完整、流程透明、權責明確的綠色票據管理體系,鼓勵轄區內企業和商業銀行進行綠色票據承兌與貼現,滿足實體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資金需求與綠色轉型需求。另外,應支持綠色企業到境內外交易所上市或到新三板、甘肅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對綠色產業的融資功能。
第三,加快研究制定企業ESG評價標準,提高金融機構環境和社會風險識別能力。充分借鑒國際、國內領先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標準,研究制定《企業ESG評價標準》,以蘭州新區為試點區域,加強區內企業的ESG信息披露,組織開展ESG評級服務,推行區內所有企業的ESG分類管理,從而提高金融機構的環境和社會風險識別能力,為金融機構提供信貸等各類金融服務提供客觀依據。
第四,發揮蘭州新區區位優勢,加強“一帶一路”綠色金融國際合作。蘭州新區具備與中西亞直接連通的區位優勢,同時作為省內綠色金融改革的先驅,有助于進行綠色對外投資。目前,已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我國注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先例,但其它綠色產品的對外投資相對較少,未來蘭州新區應保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對外合作與交流,進一步發揮平臺作用,為我國幫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行綠色基礎設施升級、可再生能源設施建設,繼而實現綠色協同發展提供強而有力的支持。
第五,培養綠色金融專業人才,推廣相關理念和意識。設立省內綠色金融相關智庫或與省內外高校合作,開拓高校相關課程,培養省內高校專業化人才。持續舉辦綠色金融培訓班,組織省內各政府職能部門、金融機構、企業、中介機構等單位相關人員進行綠色金融知識培訓,培養本地綠色金融人才。加大對省內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發展情況的宣傳推廣力度,普及推廣綠色金融相關知識。
參考文獻
[1]王遙,潘冬陽.地方綠色金融發展指數與評估報告(2018)[M]—
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9.4
[2]王遙,馬慶華.地方綠色金融發展指數與評估報告(2019)[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9.11
作者:
呂今嚴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