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如何發展才能更好地發揮其推動作用?
《金融時報》記者:新時代的經濟發展必須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經濟綠色轉型和綠色發展。在此過程中,綠色金融如何發展才能更好地發揮其推動作用?
王愛儉:第一,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一是要盡快建立統一的
碳市場交易
平臺,由點到面,協同推進,建立統一的定價標準和市場準則,以期為我國綠色金融未來的蓬勃發展奠定良好的市場基礎。二是要建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有效界定綠色產業和綠色項目,加快推進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環境權益等各類綠色金融產品標準制定。三是要用帕累托改進解決綠色項目“二重屬性”即大多數自然資源即屬于私人物品又屬于公共物品,可通過構建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等路徑。四是要培育和扶持綠色金融第三方認證機構和評估機構,建立綠色投融資評價體系。
第二,健全綠色金融中介體系。一是要構建綠色銀行體系,以我國現有銀行為基礎,推廣“赤道原則”,擴大綠色金融參與主體。二是要充分調動金融機構參與綠色金融發展的積極性,可以適當的引入激勵機制,例如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擴大風險容忍度等。三是要加強綠色金融風險防控,可以建立專業的綠色金融風險防控團隊,對貸款人信息進行有效追蹤,同時規范從業人員的行為,提升其專業化水平。四是要金融機構間開展綠色金融相關知識和技術的分享交流,培育和引進綠色金融專業人才。
第三,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一是要深入優化現有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充分發揮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的作用。二是要引導金融機構需要把綠色金融作為重要經營戰略,積極創新組織機制和適合行業區域特點的綠色金融產品、工具、管理模式,加大對綠色金融渠道和產品的應用,以破解綠色投融資所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引發“洗綠”風險等問題,多渠道、全方位地為綠色產業和綠色項目提供融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