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央行研究局11月15日發表專欄文章《推動
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有效銜接》。
文中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將認真落實中央金融工作
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頂層設計,堅持市場化原則推動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發展和有效銜接,系統性提升金融體系管理防范氣候風險的能力。
一是完善標準體系,夯實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發展基礎。借鑒綠色金融標準制定工作經驗,逐步推出各類金融產品共同適用的轉型金融標準。鼓勵轉型主體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轉型計劃,以確保在整體層面上實現降
碳減排。同時,以轉型金融標準制定為契機,調整更新現行綠色金融標準,讓綠色更綠,讓轉型更全面、系統。逐步構建可衡量
碳減排效果的金融統計體系,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針對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的激勵約束機制。積極倡導全球轉型金融議題,提升全球可持續金融標準的可比性與一致性。
二是強化碳核算和環境信息披露要求。進一步健全企業碳核算體系,對標國際先進做法研究建立金融機構碳核算
方法學,推動制定國家標準。在成本可控前提下提高金融機構碳核算數據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擴大環境信息披露主體范圍,提高環境信息的可比性,強化對
碳排放和碳減排等氣候類信息的披露要求,分步實現金融機構環境信息強制披露。主動參與制定和試用全球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
三是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體現政策連續性。健全綠色低碳發展的貨幣政策支持。繼續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支持經濟綠色低碳轉型。進一步提升綠色金融評價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完善指標體系,研究將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業績、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綠色機制建設、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服務、氣候環境效益等指標逐步納入評價體系;將更多成熟的產品和業務納入評價范圍;拓展評價結果應用場景,將評價結果與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支持政策相掛鉤。常規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繼續完善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方法,豐富壓力情景設置;組織更多金融機構和部分地區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探索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監管框架;深入開展氣候風險宏觀情景壓力測試。
四是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轉型金融產品和市場。根據轉型主體、轉型階段、資金用途等不同,研究開發有針對性的轉型金融產品,支持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發展,綜合利用信貸、債券、股權投資、信托等多樣化工具為轉型活動提供金融支持。鼓勵發展私募股權(PE)、風險投資(VC)、并購基金、債轉股、夾層投資等風險包容性較大的金融產品。同時推廣普及綠色投資理念,壯大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市場參與主體,引導綠色投資者關注和支持轉型經濟活動。加快發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全
碳市場交易機制和交易規則,明確登記、交易、結算等各項制度。積極研究與碳排放權掛鉤的各種金融產品。根據投資者適當性原則,有序擴大
碳市場交易主體范圍。合理控制碳排放權配額發放總量,科學分配初始碳排放權配額。增強碳市場流動性,優化碳市場定價機制。
五是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和首創精神,以地方先行先試推動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全局發展。2017年以來,全國10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取得積極成效,形成一系列有益經驗在全國復制推廣。2022年,首批試驗區順利收官。鼓勵更多有條件、有意愿的地區立足區域實際,繼續探索多樣化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支持有特色、有基礎的原試驗區升級,鼓勵發展轉型金融,持續為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全局發展貢獻基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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