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氣候變遷應對法》于2023年2月15日公布實施。
為滿足臺企減碳及
碳中和的需求,2023年8月7日,臺灣碳權交易所正式在高雄市成立。
2021 年臺灣二氧化
碳排放總量為 2.67 億噸,其中能源部門占 71%,交通運輸占 13%,制造業占 12.96%。碳交所的成立使臺灣緊跟國際凈零轉型潮流。通過碳權在交易市場的流通與交易,為臺企帶來經濟效益、激發減碳動力,同時促進低碳技術研發和相關人才培養,推動
綠色經濟的良性循環。
碳交所陸續推出自愿減量、增量抵換和國際碳權交易三大板塊。其中,自愿減量交易分為林業和非林業項目;增量抵換交易包括民眾更換老舊汽機車為電動車、農民更換老舊農機為電動農機等,所得額度可通過
平臺出售給環評單位;國際碳權方面,與高標準國際碳權認證組織合作,為企業提供合規及高質量碳權。
根據預測,臺灣
碳市場規??赡茉?2030 年達到 70 億至 350 億美元,到 2050 年可能擴展至 2500 億美元。
自愿減量項目簡介
為增強企業和各級政府自愿減量的動力,臺《氣候變遷應對法》以簡化程序、鼓勵參與和擴大成效為目標,將自愿減量機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納入其中。
一、自愿減量項目的定義及類型
(一) 法律依據
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于2023年10月12日制定并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量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作為推動自愿減量項目的法律依據。
(二) 自愿減量項目類型
根據《管理辦法》第七條,自愿減量項目按其減量措施類型分為“移除”及“減少或避免排放”兩類。
(三) 自愿減量項目的實際操作
執行自愿減量項目后,排放源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項目情景)與正常運營狀態下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基線情景)相比,實現溫室氣體減量。此減量績效可向環境主管部門申請認定并獲取減量額度。
申請減量額度的申請者,應依據環境主管部門認可的減量方法編寫項目計劃書,并判斷所采用的減量方法是否需經查驗機構確證。完成后,向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注冊。項目注冊通過并執行后,所實現的減量績效經查驗機構查證及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減量額度。
二、自愿減量項目申請資格條件
凡符合《管理辦法》規定并執行自愿減量項目的申請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自愿減量項目申請程序
申請程序分為“注冊申請”和“額度申請”兩個階段,具體說明如下:
(一) 注冊申請*
申請者依據環境主管部門認可的減量方法編寫自愿減量項目計劃書,并根據環境主管部門指定的該減量方法查驗要求,如需進行確證,應選擇環境主管部門核準的查驗機構對計劃書進行確證。具備溫室氣體查驗業務資格的查驗機構名單,可在“環境主管部門氣候變遷署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信息平臺”的查驗管理區查詢。
計劃書經查驗機構確證通過后,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主管部門氣候變遷署提出注冊申請。計劃書經氣候變遷署審核通過后,即完成自愿減量項目的注冊。
(二) 額度申請
項目注冊完成后,申請者按通過注冊的項目計劃書執行項目并進行監測,根據實際監測結果計算減量績效并提交監測報告書。此外,應選擇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查驗機構對監測報告書進行查證。監測報告書經查證通過后,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主管部門氣候變遷署申請減量額度。
四、自愿減量項目申請所需提交的文件
自愿減量項目的“注冊申請”和“額度申請”,需按《管理辦法》規定提交以下文件:
(一) 項目計劃書注冊
1. 申請書。
2. 經查驗機構確證的項目計劃書,內容包括:
(1)溫室氣體減量方法應用說明。
(2)基線計算方法。
(3)外加性分析。
(4)減量計算說明。
(5)監測方法。
(6)項目活動期限。
(7)環境影響分析。
(8)公眾意見。
3. 查驗機構出具的確證總結報告。
4. 減量成效計算表(含計算公式及應用數據)。
5. 向國外機構申請注冊通過的相關文件,或未重復注冊項目的承諾書。
6.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
(二) 額度申請
1. 申請書。
2. 經查驗機構查證的監測報告書,內容包括:
(1)項目活動描述。
(2)監測情況說明。
(3)減量計算。
(4)法規外加性分析。
3. 查驗機構出具的查證總結報告。
4. 若項目邊界涉及參與可再生能源電能收購費率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需提交溫室氣體減量未重復計算的相關證明。
5.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
抵換項目簡介
一、抵換項目的定義及類型
(一)法律依據
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于2015年7月1日公布實施?!稖毓芊ā返?條第15項明確定義抵換項目為“溫室氣體排放額度抵換項目(以下簡稱抵換項目):指為取得抵換用途的排放額度,依據主管機關認可的減量方法提出計劃書,經主管機關核準及查驗機構確證,且所有設備、材料、項目及行動均直接與減少排放量或增加
碳匯量相關的項目。”此外,依據《溫管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于2015年12月31日制定并發布了《溫室氣體抵換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作為推動抵換項目的法律依據。
(二)抵換項目類型
抵換項目根據申請者資格分為計劃型和方案型。計劃型抵換項目的申請資格為項目的實際執行者或投資者;方案型抵換項目的申請資格為整合管理項目并分配減量額度的單一責任機構。
(三)抵換項目的實際操作
執行抵換項目后,排放源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項目情景)與正常運營狀態下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基線情景)相比,實現溫室氣體減量。此減量績效可向環境主管部門申請認定并獲取減量額度。申請抵換項目減量額度的申請者,應依據環境主管部門認可的減量方法提交項目計劃書,經查驗機構確證后向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注冊。注冊通過且項目執行后的減量實績經查驗機構查證及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可獲得減量額度。
二、抵換項目申請資格條件
凡符合《管理辦法》規定并執行抵換項目的申請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抵換項目申請程序
抵換項目申請程序分為“注冊申請”和“額度申請”兩個階段,以下分別說明計劃型和方案型抵換項目的申請流程:
(一) 計劃型抵換項目注冊申請
申請者依據環境主管部門認可的減量方法編寫計劃型抵換項目計劃書,并需選擇環境主管部門核準的查驗機構對計劃書進行確證。具備溫室氣體查驗業務資格的查驗機構名單,可在“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信息平臺”的查驗管理區查詢“查驗類別B”。
計劃書經查驗機構確證通過后,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計劃書經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即完成計劃型抵換項目的注冊。
(二) 計劃型抵換項目額度申請
計劃型抵換項目注冊完成后,申請者按通過注冊的項目計劃書執行項目并進行監測,根據實際監測結果計算減量績效并提交監測報告書。此外,需選擇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查驗機構對監測報告書進行查證。監測報告書經查證通過后,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減量額度。
(三) 方案型抵換項目注冊申請
申請者依據環境主管部門認可的減量方法編寫方案型抵換項目及子項目計劃書,并需選擇環境主管部門核準的查驗機構對計劃書進行確證。具備溫室氣體查驗業務資格的查驗機構名單,可在“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信息平臺”的查驗管理區查詢“查驗類別B”。
方案型抵換項目及子項目計劃書經查驗機構確證通過后,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計劃書經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即完成方案型抵換項目的注冊。
已注冊的方案型抵換項目可在計入期間內編寫新增子項目計劃書,需選擇環境主管部門核準的查驗機構進行計劃書評估。評估完成后,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新增子項目注冊。計劃書經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即完成新增子項目的注冊。
(四) 方案型抵換項目額度申請
方案型抵換項目及其子項目注冊完成后,申請者按通過注冊的計劃書執行項目并進行監測,根據實際監測結果計算減量績效并提交監測報告書。此外,需選擇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查驗機構對監測報告書進行查證。監測報告書經查證通過后,申請者需提交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減量額度。
四、抵換項目申請所需提交的文件
抵換項目的“注冊申請”和“額度申請”需按《管理辦法》規定提交以下文件:
(一) 計劃型抵換項目計劃書注冊
1. 申請書。
2. 查驗機構出具的計劃型抵換項目確證總結報告。
3. 經確證的計劃型抵換項目計劃書,內容包括:
(1)減量方法應用說明。
(2)基線計算方法。
(3)外加性分析。
(4)減量或移除量計算說明。
(5)監測方法。
(6)項目活動期限。
(7)環境影響分析。
(8)公眾意見。
4. 已申請先期項目者,需提交抵換項目減量未重復計算的文件。
5. 未向其他國內外機構重復申請減量額度的證明文件。
6.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
(二) 計劃型抵換項目額度申請
1. 申請書。
2. 查驗機構出具的查證總結報告。
3. 經查證的監測報告書,內容包括:
(1)減量執行單位基本信息。
(2)監測成果。
(3)數據質量及減量成果。
4.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
(三) 方案型抵換項目計劃書注冊
1. 申請書。
2. 查驗機構出具的方案型抵換項目確證總結報告。
3. 經確證的方案型抵換項目計劃書及子項目計劃書各一份。方案型抵換項目計劃書內容包括以下項,子項目計劃書應按相同內容填寫并保持一致性:
(1)減量方法組合應用說明。
(2)基線計算方法。
(3)外加性分析方式。
(4)子項目新增條件。
(5)減量或移除量計算說明。
(6)監測方法。
(7)項目活動期限。
(8)環境影響分析。
(9)公眾意見。
4. 未向其他國內外機構重復申請減量額度的證明文件。
5.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
已注冊的方案型抵換項目申請新增子項目注冊時,需提交申請書、未向其他國內外機構重復申請減量額度的證明文件、查驗機構確認的子項目計劃書及評估報告,并上傳至指定信息平臺。
(四) 方案型抵換項目額度申請
1. 申請書。
2. 查驗機構出具的查證總結報告。
3. 經查證的監測報告書,內容包括:
(1)減量執行單位基本信息。
(2)監測成果。
(3)數據質量及減量成果。
4.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
臺碳交所已經加入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e Association,簡稱IETA)。
IETA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非營利組織,與國際碳行動伙伴組織(ICAP)、世界銀行(World Bank)并稱為全球碳市場三大研究機構,致力于構建國際通用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框架、推廣排放交易機制,并為會員提供應對溫室氣體排放的解決方案。目前,IETA會員已超過320個,包括國際知名的碳交易所、碳權核發機構及碳權評級機構等均為其會員。未來,碳交所將通過積極參與國際活動,介紹臺灣減碳制度及具體舉措,推動臺灣與國際接軌,為凈零轉型鋪平道路。
國際碳權交易平臺首批共推出7個碳權項目,項目類型涵蓋清潔水源、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和沼氣發電,項目地點分布于亞洲、非洲和南美洲,賣方來自瑞士、英國、新加坡和臺灣。
平臺啟動首日共吸引27家企業參與(含金控子公司共計45家),總計交易88,52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權,成交
價格介于每噸3.9至12美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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