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將“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加緊經濟社會發展全面
綠色轉型”作為2025年要抓好的重點任務之一,明確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園區,推動全國
碳市場建設,建立產品
碳足跡管理體系、碳標識認證制度”。建設全國統一
碳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經濟發展方式
綠色低碳轉型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也是實現“雙碳”目標的核心政策工具。目前我國碳市場已初具規模,但其在優化資源配置、激勵技術創新和引領產業升級方面的潛能尚未充分釋放。需加快構建長效市場機制,通過
價格信號引導生產要素流動與重組,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碳市場通過重構生產要素的價值評估體系,形成“價格信號引導—要素優化配置—技術創新裂變”的傳導鏈條,為經濟系統植入綠色基因,推動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動態平衡。
價格信號重塑企業行為。碳市場的核心突破在于將無形的環境代價轉化為可量化的經濟信號。通過
碳排放權的市場化定價,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長模式被打破。2024年全國碳市場
碳排放配額掛牌協議交易價一度突破100元/噸。當碳排放權的市場價高于企業邊際治理成本時,企業更傾向于通過自主減排降低排放成本,并將節省的配額用于交易。這種定價革命從微觀層面倒逼企業將碳成本納入全生命周期管理,中觀層面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形成減排責任共擔機制,宏觀層面引導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向“綠色GDP”迭代升級。
要素配置引導產業結構調整。
碳交易形成的資金流動,本質上是生產要素的重新配置過程。當高碳資產的市場估值受到抑制、低碳技術投資吸引力增強時,生產要素配置格局隨之重構,產業結構相應調整。其一,資本從化石能源領域向清潔技術領域遷移。從國際看,2013年至2019年,歐盟碳
拍賣收入的七成,總計約321億歐元,被用于歐盟各國的可再生能源、節能增效、綠色交通領域減排投資。其二,技術資源從末端治理向源頭防控遷移。韓國碳市場通過將配額
拍賣比例從3%提升至10%,倒逼企業采用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其三,人力資源從傳統制造向綠色服務遷移。我國“雙碳”政策推動了“綠色就業風潮”,綠色相關領域就業崗位持續增長。
技術創新孕育新質生產力。碳市場既倒逼企業突破現有技術瓶頸,又為創新成果提供市場驗證通道。當減排量成為可交易資產,技術創新便獲得了雙重激勵,既可以通過降低
履約成本創造直接收益,又能通過開發碳移除技術等形成新型資產。這種激勵機制正在引發“巴斯德象限”式的應用導向型創新浪潮——既非純粹的基礎研究,也非簡單的技術改良,而是瞄準
碳中和目標的系統性突破。從氫能冶金到光儲直柔,從生物質碳捕集到人工智能(AI)助力碳捕集,
碳價信號持續抬高技術創新的經濟價值。這牽引著生產組織方式革新、商業模式迭代和制度體系升級的復合型變革,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支撐。
當前碳市場正從規模擴張向質效提升轉型,在這一過程中面臨不少挑戰。跨區域行政壁壘與行業標準差異不僅阻礙要素流動,更削弱全國碳市場的協同減排效能;碳價尚未真正成為經濟社會系統的基礎性指標,其影響仍局限于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碳價波動對投融資決策的傳導效應有限;傳統監管模式尚未完全適應碳市場金融化的發展需求,排放數據核算難、核查難、追溯難等問題仍未根本解決;部分中小企業因監測、報告與核查成本較高,尚未深度參與行業減碳;等等。
面對多重現實挑戰,需以系統思維推進制度創新,通過多維度協同發力,加快推進全國統一碳市場建設。
一是健全碳市場協同運行機制。探索建立碳價調節機制,研究區域碳市場協同發展的制度框架,構建基準價與市場浮動相結合的碳價形成機制。在保證市場統一性的同時兼顧區域公平,可探索中西部
碳匯資源資產化路徑,引導東部地區通過市場化交易履行生態補償責任,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協調區域利益分配。推進行業標準互認機制建設,鼓勵行業組織參與碳排放核算標準制定,開發核心標準統一、特色模塊可選的核算體系。研究建立跨行業
碳減排量折算模型,支持
試點創新交易模式。在區域協同方面,可選擇重點城市群開展碳市場一體化
試點,建立跨行政區配額分配協調機制。
二是完善碳價格傳導鏈條。探索將碳價參數有機融入現有的宏觀經濟政策工具體系,建立與能源價格波動、環境稅費調整彈性關聯機制,推動碳市場與電力市場、綠色金融市場協同發展。穩步推進
碳金融產品創新,分階段推出
碳期貨、碳期權等風險管理工具,研究開發碳收益掛鉤型結構性金融產品,提升市場流動性與價格發現功能。風險可控前提下,在自貿試驗區探索開展跨境
碳金融業務,推動碳衍生品交易規則與國際市場兼容互認。在重點行業建立低碳技術認證與
碳資產開發體系,推動創新成果通過碳市場交易機制實現價值轉化。
三是建設智能監管系統。整合衛星遙感、物聯網設備和區塊鏈技術,構建覆蓋碳排放全流程的數字化監測體系,在重點行業推行“端側智能監測設備+云端可信計算
平臺”模式,實現排放數據實時同步、不可篡改。探索應用AI技術開發數據核查分析工具,提升異常數據識別能力,實現從“人防”到“技防”的治理升級。整合生態環境、金融監管、數據管理等部門職能,完善機構監管、功能監管、行為監管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對控排企業、交易機構、核查單位實施全鏈條管理。建立碳市場失信行為懲戒機制,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并明確第三方核查機構的監督義務。
四是優化多元共治生態。建議實施中小企業
碳管理能力提升計劃,開發本土化、輕量化碳排放監測、報告與核查工具包,提供技術指導、設備共享等服務,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深化“碳賬戶”與綠色金融融合機制,通過市場化激勵引導企業主動減排。支持地方設立碳市場發展專項資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碳基礎設施建設。在生態功能區探索碳匯權益交易試點,建立碳市場收益反哺生態保護長效機制。培育全民低碳意識,可通過推出個人碳賬戶系統,將綠色出行、低碳消費等行為量化為碳積分,完善公眾參與渠道。
(作者系華中農業大學農業綠色低碳發展實驗室主任、教授)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