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 | |
2025年5月10日前 | 各省公布2024、2025年度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錄 |
2025年5月15日前 | 新納入企業完成全國碳市場賬戶開立 |
2025年10月31日前 | 2026年度發電等四大行業名錄發布 |
二、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 | |
2025年6月30日前 |
鋼鐵、水泥、鋁冶煉企業完成2025年數據質量控制方案審核及2024年度排放報告報送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發電行業企業完成2024年度排放報告核查 |
2025年7月起 | 每月結束后40日內完成三大行業碳排放數據月度信息化存證及審核 |
2025年8月31日前 | 完成鋼鐵等三大行業2024年度排放報告核查 |
2025年12月31日前 |
發電等四大行業完成2026年度數據質量控制方案制定 各省對核查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并公開服務質量評估結果 |
三、配額分配與清繳 | |
2025年7月31日前 | 完成發電行業2024年度配額核定 |
2025年8月20日前 | 完成發電行業2024年度配額分配 |
2025年9月30日前 | 完成鋼鐵等三大行業2024年度配額核定 |
2025年10月20日前 | 完成鋼鐵等三大行業2024年度配額分配 |
2025年12月31日 | 全行業完成2024年度配額清繳履約 |
四、能力建設與監管 | |
2025年內 | 實現重點企業碳管理培訓全覆蓋,并將數據質量與履約納入日常執法,嚴打造假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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