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管理工作,強化數據質量監督管理,生態環境部3月15日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通知》),并更新了《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發電設施(2022年修訂版)》。
“此舉預示著全國
碳市場第二個
履約周期準備工作正式啟動。”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張建紅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
《通知》確定了全國碳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錄,根據核查結果,將2020或2021年年度
碳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并擁有符合納入配額管理標準的機組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納入2022年度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錄。
記者注意到,“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這一標準與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控排企業標準一致。不過,全國碳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中,在核算2021及2022年度碳排放量時,全國電網排放因子由0.6101tCO2/MWh調整為最新的0.5810tCO2/M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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