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方式倒逼企業減排
白鶴祥代表認為,碳市場是國際社會廣泛認可的重要的市場化減排工具,其通過總量控制和碳
價格機制,形成對碳減排的約束和激勵機制,有利于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主動減排。一方面,政府部門根據減排目標設定碳市場排放總量,并將此分解到各地區、行業、企業,最終體現為向企業發放的碳排放權配額,以許可形式對企業的碳排放形成剛性約束,倒逼企業主動減排。另一方面,碳市場促成控排企業間實現配額
買賣交易,超排企業付錢從碳市場購買
碳配額,減排企業通過碳市場出售富余的
碳配額獲取收益。“排放付費、減排獲益”原則,對企業減排行為產生正向激勵效應,并且這種激勵效應大小與碳
價格正向相關。通過碳市場形成的
碳價格并對
碳價格進行適當調節,能夠有效引導企業合理調整排放行為。
在白鶴祥代表看來,當下我國初步形成了地方
試點碳市場和以發電企業作為交易主體的全國統一碳市場的兩級碳排放交易體系,但碳市場促進減排的功能和作用還不明顯。從地方碳市場運
行情況看,仍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比如,市場間分割、市場化程度不高、
碳金融不發達等問題。
白鶴祥代表表示,地方碳市場逐步過渡到全國統一碳市場期間,地方碳市場還面臨參與主體對政策預期不穩定、參與主體減少、碳配額拋售、碳價下跌等風險,有可能影響碳市場促進減排功能的發揮。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除中國之外全球已有21個碳市場投入運行。但由于各地區法律法規、交易機制、產品標準存在差異,尚未形成具有絕對影響力和壟斷地位的碳市場、也未形成全球統一的碳市場。
在此背景下,白鶴祥代表建議,中國作為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
碳交易市場潛力最大國家,通過加快發展和完善碳市場,有利于盡快推動形成
碳交易的國際規則標準,提高我國在碳市場的定價權和話語權,擴大中國碳市場在國際碳市場的影響力,從而凸顯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參與全球治理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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