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調整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通知稱由于疫情原因,針對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部分重點排放單位因疫情影響造成的煤質分析樣品送檢難、現場核查難等實際情況,2021年度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
碳排放核查等工作的完成時限,由6月30日前延至9月底前,并調整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相關參數取值方式。此外,通知強調要嚴厲打擊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強化碳排放數據日常監管,對查實存在元素碳含量數據虛報、瞞報的重點排放單位。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