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相關工作采購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自治區有關規定,我委面向社會對西藏自治區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相關工作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比選,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括
(一)項目名稱: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相關工作
(二)項目預算:60.00萬元
(三)項目內容及需求
1.深化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工作。分析研判“十四五”期間全區及各領域能源消耗形勢,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以能源利用投入產出效率及能耗強度約束性控制為指引,研判“十四五”各地市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編制形成《西藏自治區能源消耗分析研究報告》。
2.重點用能單位用能預算管理工作。系統制定各重點用能單位的用能總量和化石能源消費預算指標,編制形成《西藏自治區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費及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方案》。
3.碳排放預算管理研究工作。結合自治區碳達峰總體目標及能耗雙控目標要求,分析排放結構及排放趨勢,按領域合理分配碳排放指標,編制形成“十五五”碳排放預算指標分解及分配方案。
4.服務期限,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
(具體內容與要求詳見附件)
二、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應提供真實完整的參選申報材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供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無不良記錄證明、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記錄、近3年類似項目業績證明和投標報價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相關網站查詢截圖)。
三、評選方式及時間
(一)評選方式:比選,以“綜合評分最高”的原則選擇供應商。
(二)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告時間及地點
1.接受潛在響應人報名及遞交詢價響應文件時間:2025年4月15日—4月23日工作日期間,9:30—13:00;15:30—18:00。請在4月23日18:00前遞交詢價響應文件,逾期遞交不再受理。
2.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7日內有效,即自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3日。
3.申報材料(含電子版)報送至拉薩市
北京中路22號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東主樓427辦公室(委環資處)。
五、聯系方式
西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資處
電話:0891—6328050
西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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