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部署,深入推進
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
綠色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23〕53號)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區級綠色低碳工廠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要求
1.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在杭州市域內,以制造業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或其中可獨立統計的區塊。申報對象須依據《浙江省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建設評價導則(2024版)》,在滿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評價或第三方評價總得分達到80分以上。
2.綠色低碳工廠。請各地對照《浙江省綠色低碳工廠建設評價導則(2024版)》,全面推進綠色低碳工廠創建,評估認定區、縣(市)級綠色低碳工廠,從中擇優推薦申報市級綠色低碳工廠。各地推薦申報市級綠色低碳工廠的企業應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會計信用、納稅信用、銀行信用良好。優先支持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以及市級以上節水型企業申報。申報對象須依據《浙江省綠色低碳工廠建設評價導則(2024版)》,在滿足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評價或第三方評價總得分85分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區級綠色低碳工廠:
1.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除等);
2.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
3.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
4.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
5.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的;
6.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
7.屬于《浙江省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開展環境信息披露的主體,未對環境信息進行依法依規披露的。
二、工作程序
(一)自評價或第三方評價。滿足申請條件且自愿申報的企業,對照評價標準和要求進行自評價,或者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
(二)區級部門初審。區經信局將申報名單提交區級有關部門等部門,核查是否存在不當情形。
(三)
專家評審。區經信局組織
專家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評審,依據《浙江省綠色低碳園區、工廠建設評價導則(2024版)》進行評價打分,確定擬通過名單。
(四)公示和公布。擬通過名單將在區經信局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區級綠色低碳工廠名單,由區經信局行文進行公布。
三、第三方機構評價工作有關要求
1.綠色低碳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由申報企業自主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
2.第三方機構應對評價結果負責,需在評價報告中對照前述基本條件逐項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與企業自評價活動保持獨立性,不得參與企業自評價報告編寫;
3.為確保評價質量,同一法人的第三方機構(包括與其相關聯的企事業單位)開展的本批次綠色低碳工廠總計不得超過10項;
四、其他事項
申報區級綠色低碳園區、工廠的自評價或第三方評價報告請于5月23日前一式二份(封面加蓋公章)報送到區經信局,申報材料電子版按每個企業單獨一個文件夾的形式報送(文件夾以企業名稱命名)。
通知將在蕭山政府網(www.xiaoshan.gov.cn)“政府信息公開--部門信息公開--區經信局”發布
聯系人:朱朝暉,89616153;郵箱:105365565@qq.com。
杭州市蕭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7日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