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家未能履行率先減排義務
COP28進行的首次全球盤點顯示,全球在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方面取得了實質性進展,但距離目標仍有差距,發達國家未能履行其率先減排義務、未兌現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的承諾是重要原因。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排放量大的發達國家必須首先采取行動,迅速減少排放,較富裕的國家應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應對氣候變化資金。
但在目前的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中,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很多關切還沒有得到充分重視和解決。
在減排領域,按照2022年4月發達國家最新通報的溫室氣體清單,截至2020年,一半以上的發達國家締約方距離實現2020年減排目標還有很大差距,一些國家僅僅完成了承諾減排目標的一半,還有一些國家不僅沒有實現減排,還出現了溫室氣體排放顯著增長。
對于排放量較低、極易受到氣候影響的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是首要任務。長期以來,全球適應氣候變化的進展嚴重滯后,適應目標至今不明,發達國家未提供充分有效支持,氣候變化日益嚴峻,進一步加劇發展中國家脆弱性。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去年11月發布的《2023年適應差距報告》指出,目前發達國家籌集的資金遠遠不足以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估計僅為發展中國家所需適應資金的十分之一到十八分之一。
此外,在實施手段和支持領域,發達國家給予的相關支持十分有限,且存在諸多問題。其中,資金問題是制約發展中國家采取相應行動的最大障礙。200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哥本哈根大會上,對全球氣候變化負有歷史責任的發達國家承諾,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支持,但至今尚未兌現。
在全球能源
綠色轉型方面,低收入國家的可再生能源投資和發展機會長期得不到足夠關注?!秷蟾妗芬苑侵薜貐^為例指出,盡管非洲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潛力巨大,但對非洲國家的投資仍然微薄。例如,非洲大陸擁有世界上最好的太陽能資源的60%,但太陽能裝機容量僅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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