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能源不退出怎么實現“碳中和”?
據英國石油和全球
碳預算,2021年,中國能源消費總量在52.4億噸標煤,不含工業過程排放化石能源燃燒排放二氧化碳105億噸,其中,煤炭72.9%,石油19.4%,天然氣7.7%。
由此可見,
碳排放的問題集中在化石能源消費上。煤炭確實是國家能源的“壓艙石”,國家也要求“先立后破”,但如果依然在大量批準煤電項目,大量使用化石能源,怎么才能實現“碳中和”?
正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華在“2022清潔能源技術與雙碳” 科學
論壇上所講:“如果化石能源不退出,那么‘碳中和’就只是說說而已的一句空話!”
此話一出,言驚四座。為何潘主任會有如此判斷?化石能源消費真的會阻礙“碳中和”進程嗎?事實就是如此,因為你無論如何改良煤電,從亞臨界到超臨界再到超超臨界,煤電始終不能將碳排放歸零,因此說,減碳,根本上在于顛覆煤電,而不是改良煤電。顛覆型技術、零碳能源革命,才是可持續發展對目標協同共贏日益強勁的新動能。
其他
新能源技術進步的速度遠遠超出曾經的想象,在市場競爭力上超越煤炭是遲早的事。物理儲能、化學儲能、風光互補、生物質能的共同發展,為我國零碳轉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多能互補,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才是實現我國能源低碳轉型的必由之路。
有人認為發展化石能源可以利用碳封存和
碳捕集技術,最大限度減少化石能源利用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問題。但在潘家華看來,這樣的做法無異于杯水車薪,幾乎解決不了什么問題。
碳捕集規模很小,目前捕集能力多為一年10噸,最大也不過百萬噸級。且不說利用或封存,與百億噸級的排放相比,相差4個數量級,且應用二十多年的時間,碳捕集成本居高不下。捕集的碳,直接或間接使用價值有限或近似于零,另一方面,缺乏天然的可利用存儲的地質封存空間;綜上所述,碳捕集的效率低,捕集比例低,不可能實現100%捕集;還存在高風險,埋存后不能確保不會逸出,關鍵是還沒有商業價值,很難形成產業化的發展規模。
碳匯同樣如此,根據國家林草局的數據,全國森林每年的固碳量在4.34億噸,這和化石能源排放碳也存在數量級的差異。
總體上,這些聊勝于無的技術解決方案受自然的剛性約束,只能用于能源系統的應急、備用,以及非化石能源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而非應該聚焦的重點。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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