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從資產和負債兩端進一步發力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實現綠色保險可統計可監測,提升綠色保險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通知》,首次對綠色保險進行定義:綠色保險,是指保險業在環境資源保護與社會治理、綠色產業運行和綠色生活消費等方面提供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持等經濟行為的統稱。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通知》答記者問時表示,從統計口徑上,注重產品維度和客戶維度相結合。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險種,具有明顯的“綠色”屬性,所有業務可統計為綠色保險;雇主責任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等險種,雖然本身不直接具備“綠色”屬性,但如果是為綠色企業、項目和產品提供保險服務,也可以統計為綠色保險。因此,要將產品維度和客戶維度相結合,以展現綠色保險的全貌。
《通知》中也進一步明確綠色保險內涵包括負債端和資產端兩個方面。《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環境、社會、治理(ESG)風險保險業務;第二部分是綠色產業保險業務;第三部分是綠色生活保險業務。
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梁濤在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行業宣導(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保險業在推動綠色發展方面具有天然優勢,可以從資產和負債兩端發力,一方面發揮保險產品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功能,為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助力綠色產業穩定發展,助推綠色技術新成果實施應用。另一方面利用保險資金長期性和穩定性優勢,引導投資方向,撬動投資規模,為綠色技術、綠色產品引入源源活水。各市場主體要立足實際,發揮自身特長,早謀篇早布局、早做人才技術儲備,在行業的轉型過程中取得先機。
梁濤還提出,保險公司在積極滿足風險保障和資金融通需求的同時,也對自身識別風險、衡量風險和管理風險的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公司業務開展過程中,要打破慣常以產品為維度的統計方式,改變對所服務客戶是否“涉綠”掌握不充分、標識不到位的現狀;發展綠色保險不僅是產品和服務的升級,更是一種理念和方式的轉變,需要公司自上而下加快調整發展規劃、業務方向,主動提前布局,前瞻性的將氣候和環境因素納入風險管理體系,處理好局部與整體、當前與長遠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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