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從何而起?
中國碳交易市場從2014年開始在九個地區試點,2016年啟動核查全國重點行業企業的碳排放。不過,無論身處哪個省市,接觸過碳市場工作的相關人員對碳交易始終 “聽得多做得少”,而作為實施主體的企業方對碳交易將如何影響自身的業務和發展更是有些霧里看花。
目前中國的碳交易市場:政府制定減排標準和規則,碳排放超額的企業為了達標時常作為買方獲取額外碳排放配額,而配額富余的企業時常作為賣方“轉讓”排放余額。由此形成的交易邏輯,就是今天碳交易市場的基礎面貌。
碳交易市場通過政府行政強制,讓排放相對多 CO? 的企業通過市場成本的提升,控制自身的碳排放。與此同時,減排的成本在企業間自行分配完成。所以縱觀各國,這樣的經濟刺激型手段由于行政投入相對較小、靈活性好和持續改進性容易達到等優勢受到廣泛接受,有效地促進企業自主減排。
同時,在近幾年的布局和探索后,除了上述的配額交易,作為補充完善措施,中國市場也搭建了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在 CER 前面加了 Chinese)的交易市場。企業配額5%的碳排額度可通過購買
CCER 抵消,
價格通常比碳配額低。盡管后續由于調整,以及小部分不規范項目的存在,CCER 在17年暫停了新的受理。但是行業普遍認為,隨著全國碳市場的推行,CCER 有望于近期恢復審理。
能開發 CCER 項目的主體主要是來自可再生能源、森林資源新造或更新等領域的企業,他們的共同特點顯而易見 - 不光不生產、還吸納 CO?。對于類似的非控排企業,通過 CCER 項目參與碳交易是一個二次價值化自身產品和的絕佳機會,有觀點甚至認為 CCER 機制已經成為可再生能源的變相補貼制度。
總的來說,我們可以看到碳市場的這幾個特點:
1. 它是由行政手段促成的市場邏輯
2. 首先是控排手段,其次才是利益交換
如此一來,中國碳交易市場的基本目的尚算達到。
根據《辦法》,國家將在“十四五”期間逐步將發電力、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航空這八大行業納入控排。在中國企業報2016年的一次報道中,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蔣兆理曾提示,從八大行業配額分配預估來看,排放總量將約達50億噸,占全國全口徑排放的50%。
近期,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副總經理賓暉指出,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順利結束,交易主體主要集中在電力行業,建議擴大全國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把建材、鋼鐵、有色、石化等行業盡量納入范圍內。
全國碳市場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啟動上線交易。第一個履約周期共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年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45億噸,是全球覆蓋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截至2022年7月21日,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94億噸,累計成交額85.05億元。
賓暉表示,在首個履約期,全國碳市場運行呈現出三大顯著特點:
一是在交易量上,碳市場交易量主要集中在履約期,價格在履約期呈現“潮汐現象”,履約型市場特征明顯;二是在交易方式上,單筆十萬噸以上的大宗協議交易成交量占比遠遠高于掛牌協議,超過了80%;三是在交易價格上,掛牌協議交易的每日均有成交,收盤價總體穩定,而大宗協議交易集中在履約期,成交均價受單筆價格影響較大。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國碳市場總共上線運行231個交易日,每個交易日均有成交,碳排放配額總成交量1.94億噸,總成交額84.64億元。在成交價格方面,全國碳市場以48元/噸起步,每日收盤價在41.46-61.38元/噸之間,成交均價43.74元/噸。
賓暉指出,盡管去年取得了很多成績,但是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交易主體類型單一,主要集中在電力行業,交易目的以履約為主,全年交易不平衡;二是交易產品相對單一,目前僅為碳配額現貨,市場結構分散,尚未推出多元化
碳資產管理工具,不利于全國碳市場統一規?;l展;三是碳交易財稅發票、司法處置順序等事項仍待主管部門進一步明確。
碳市場要如何健康有序發展?賓暉認為必須要加快形成碳達峰
碳中和“1+N”政策體系,推動相關管理條例盡早出臺;擴大全國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把建材、鋼鐵、有色、石化等行業盡量納入空白范圍內;推進氣候投融資、
碳金融發展,讓碳市場能夠像資本市場、股票市場一樣,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途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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