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60年,電力將占我國終端能源消費的70-80%,與之相適應的新型電力系統將是一個更加人性化、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供能系統。
可再生能源是本地資源,大力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實現能源低碳、獨立和安全發展的主要途徑。一個國家能源獨立了、安全了,該國必是能源強國,履行《巴黎協定》的承諾,當全球實現凈零排放的時候,意味著屆時世界各國都將是能源安全的能源強國。
在以煤為主的國情下,統籌發展與減排的關鍵是能源系統的“先立后破”,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立”的關鍵。電力在未來能源起主導作用下,快速發展風電和光電是“立”的核心。傳統的電力系統是與煤電為伍的,當前的煤電機組年運行小時在4000多小時,降低煤電機組的年運行時間在技術上可行并可有效實現減排,同時推動新型電力系統的建設與可靠運行,但前提是,風電+光電的發展速度足夠快,不僅能夠滿足增量的需求還能逐步擴大存量的替代。
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需要風電和光電快速發展,更需要風光與煤電機組的融合發展。中國的風電和光電發展規模已是世界第一,但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需要發揮煤電機組的基石作用和靈活性作用。根據我們的研究,在“十四五”末最遲“十五五”初,風+光的年增長估摸要達到2億千瓦滿足4000-5000千瓦時的電量需求,才能實現風光與煤電機組的融合協同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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