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2022年堅持穩中求進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大力推廣
新能源和
清潔能源交通裝備,助力交通運輸行業碳達峰。
《通知》明確,將有序淘汰國三以下柴油老舊車輛,新增或更新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重型貨車。實施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替代,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快遞物流配送車輛、黨政機關及公務機構車輛、出租車、網約車比例不低于30%。
同時,《通知》指出,安排2億元專項債,支持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燃料電池加氫站建設。將獨立占地的公共充換電站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按照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明確土地供應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賃用地方式建設公共充換電站,優化高速公路服務區、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充電設施布局,呼包鄂烏地區開通運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不超過100公里建設一對充電設施;提高區內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已建成公共充電站(樁)的管理維護水平,確保充電樁完好可用率不低于95%,支持通過合作經營等模式降低充電設施運營成本。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內蒙古加快發展低碳交通裝備,2021年新增和更新公交車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占比達98.8%,新增充電設施569個。“截至2021年底,全區中心城區
綠色出行分擔率達60%。今年全區公路服務區、客運、公交場站將新建充(換)電樁34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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