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發布了《關于申報河南省能
碳管理示范企業的通知》,河南省工信廳廳將重點培育能
碳管理示范企業,厚植基礎,優先推薦申報
綠色制造體系名單、能效水效“領跑者”、資源綜合利用規范條件或準入等,對接金融機構優先給予
綠色低
碳金融工具支持。全文如下: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和省領導批示精神,持續推動工業企業用能低碳化、能碳管理數字化,構建數字化能源消耗及
碳排放管理體系,鼓勵已建能源管理中心企業加強
碳排放數據管理,我廳決定組織遴選一批能碳管理示范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依法成立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最近3年及以上的歷史能耗及碳排放相關數據積累。
(二)企業能源管理必須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GB/T19022)、《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GB/T 23331)、《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進行規范化操作和管理。
(三)企業具備一定的能碳管理基礎,自愿申報并承諾定期報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數據。
二、工作要求
(一)認真摸底統計,遴選申報企業。請各地市工信部門按照《“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符合條件且自愿申報的企業,指導企業填寫申報表(附件1),形成申報匯總表(附件2),于2022年2月16日前報送我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二)加強動態管理,掌握碳排放情況。我廳將重點培育能碳管理示范企業,厚植基礎,優先推薦申報綠色制造體系名單、能效水效“領跑者”、資源綜合利用規范條件或準入等,對接金融機構優先給予綠色低碳金融工具支持。各地工信部門要加強對能碳管理示范企業的跟蹤指導服務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企業節能低碳工作情況,定期更新,于每月5日前將本地區能碳管理示范企業上月能源消耗及碳排放情況匯總后報送(附件3)至我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聯系人:王佳凝
電話:0371-65507661
郵箱:hngxtjn@163.com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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