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有
專家在微信中提到,習近平總書記于20日在合肥主持召開扎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中提到,“要推進環太湖地區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其中的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是一個新的提法。時隔多日,未見
專家對此進行解讀。本次隨筆做一漫談。
一、關鍵詞解構
我們先來看看“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中的關鍵詞:
城鄉,是一個空間概念,不僅包括城市、中小城鎮,也包括鄉村;
有機廢棄物,核心詞是廢棄物,有機是定語,也就是研究考慮的對象是有機廢棄物;
處理利用,也是跟我們以往在政府文件中經??吹?ldquo;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提法不同;理解上可能出現歧義。
隨筆嘗試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理解:
一是并列關系,也就是處理與利用并列,這與以往政府文件中提出的概念類似;可以理解為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二是前后關系,也就是先處理后再利用。從國內外廢棄物處理處置實踐看,無論是城市生活廢棄物的堆肥、焚燒、填埋處理,還是其中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大致都有一個處理過程。例如,焚燒前要經過分類;堆肥和填埋也都有處理。從這個意義上說,理解為先后關系也是可以說得通的;
三是處理作為利用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經過處理才能利用。垃圾分類如果看成是處理的話,后面才有利用;本人在2005年的《循環經濟學》一書中就說過,垃圾分類是循環經濟發展的前提條件;換句話說,只有把能用的東西分出來才能利用。
可能還有其他的理解角度,專家或管理者可以發揮自己的想象力。
這樣,我們就可以把“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理解為,不管是哪兒來的有機廢棄物,都需要經過處理后再加以利用。
在解讀這個詞時,還應當想到習近平總書記提出這個詞的大前提:環太湖地區。準確的表述是:“要推進環太湖地區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形成系列配套保障措施,為長三角地區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提供借鑒,為全國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作出示范。”
從這段要求中我們可以看出,總書記是希望長三角地區在創新處理利用模式、為全國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作出示范的,換言之,要長三角地區探索形成既適合當地特點、又具有全國推廣意義的運行管理模式。
二、應當以系統治理思想統籌廢棄物處理利用
垃圾分類,各地已經紛紛出臺了規范性文件,要求居民加以實施?;叵胍幌?,這一話題曾多次成為媒體的熱點;尤其是上海的垃圾分類,不僅將一些好的做法編成順口溜,什么濕垃圾是豬能吃的之類;
北京的垃圾分類,關于是否要破袋,還引起居民和專家的爭論,甚至在媒體上發表觀點和高見,對我國做好垃圾分類無疑會起到積極作用。
這兩年幾乎沒有寫過有關垃圾分類的“長篇大論”,連自己都感到奇怪。在電腦里查了一下環境保護目錄下的“垃圾”子目錄,發現有不少垃圾處理方面的文章,2000-2003、2008-2010、2016-2018等幾個時段更多一些。仔細回想一下,當時垃圾也是熱點問題:
2000年前后,討論的核心議題是“垃圾圍城”,政策建議是如何化解垃圾圍城;
2008年前后,討論的熱點是回收體系,德國的DSD回收體系曾被一些專家介紹;本人還承擔了自然科學基金會管理學部的一個課題:再生資源產業與政策研究,成果由《科學出版社》出了書,題目是“變廢為寶:再生資源產業與政策”;
2016年前后,討論的熱點是“鄰避運動”;本人參加了社會科學的一個重大課題,由重慶大學陳德銘校長牽頭,成果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我國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研究:頂層設計與實現路徑》;也參加過住建部和環保部組織的如何防止“鄰避運動”的研討會。
從某種意義上說,寫文章不是目的;對我而言只是打發時間,寫過多少這方面的文章也不需要統計或自己證明了。
個人認為,解決我國城鄉廢棄物問題,需要有系統思維、以利用為導向進行分類、運輸和資源化利用,并形成產業鏈。
換句話說,廢棄物處理和利用是一個系統工程。
如果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指導和基本遵循,應該將“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垃圾分類、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看成一個整體、一個系統工程。
對此,仍作進一步解釋:
“山水林田湖草”,應該抽象地看成系統思想,而不能“就事論事”,否則容易出現片面性,甚至出現執行中的“走樣”,這是需要避免的;
“垃圾分類”,是廢棄物處理利用中的一個環節,而不是全部;既要按廢物性質進行科學分類,分類準確、正確了,不僅可以減少后續工作,更能提高資源利用率;
“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不僅強調了廢棄物的類型:有機的,更強調了“后端”導向問題:利用。結合到某個地方,應當考慮垃圾的最終去處:處理還是利用;即使是利用也是需要處理的,我國原來的廢舊物資的收集、分類、集散等,均可以看做“處理”。
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方法的“當”與“不當”
閱讀過沈國舫院士對當前踐行“兩山理論”的一些傾向的看法的文章,院士文章提出的一些“傾向”,在實際工作中的確存在,也是需要注意避免的。
事實上,許多工作一開始就做得很對、很好,是很難的一件事情,可能是專家的“一廂情愿”,因為“知易行難”可以看成是一種規律了。
那么,怎樣處理利用“有機廢棄物”,才是正確的思路或方法呢?
可能十個人有十個答案,正如“一個經濟學現象,十個經濟學家給出十一個答案”一樣。
城市生活垃圾,住建部推薦的方法是焚燒。
這是最好的方法嗎?曾有記者問過我;
我的回答:這是無奈的選擇。
因為,我們面對的現實是,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推進,農田有機質含量在下降,但國家有關部門卻不允許含有機質的廢棄物還田;在農村,原來的生活廢棄物是做堆肥作為農作物基肥的,現在沒有人這么做了,因為用化肥“省事”,也因為做農活不掙多少錢了;
原來的雞糞喂豬—豬糞喂魚,是有機質的分級利用,現在不允許了;
難道有人希望我國的農田越來越貧瘠、人不再吃肉類而吃齋?
雖然沒有人心里這么想,但結果就是那樣的。
我個人還是堅持認為:
我國不能沒有農業;
沒有讓農田有機質繼續減少;
不能讓化肥利用量那么大;
我們需要有機農業,我們需要有機食品。
于是,去年參與了科學出版社組織的專家團隊,寫了《農業循環經濟》的一本書,仍在編輯之中。
發展農業,離不開農田有機質的相對穩定;因此,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的理想方式應當是將還田放在重要位置?,F在,農業農村部推動的秸稈還田是措施之一,而有機廢棄物還田是需要加工處理的。例如:長三角地區曾是“魚米之鄉”,城鄉生活廢棄物需要以經濟的措施加以處理利用。
調研發現,長三角地區的一家企業,通過多年探索形成了農林廢棄物利用的好途徑:將秸稈纖維素提取出來造紙,木質素提取出來生產肥料、土壤改良劑、廢水處理劑等產品,既產生了經濟效益,還能以較低成本解決有機廢物的處理問題。
還有一家企業,利用秸稈生產生物質柴油,探索形成了秸稈能源化利用的途徑。
有一家投資公司一直在推一直北歐國家成熟的技術路徑:將城鄉有機廢棄物、廢水處理廠淤泥、秸稈等農林廢棄物進行厭氧發酵,生產沼氣,經過凈化用作燃料,從而實現廢物處理—能源化利用—
清潔能源產品等的一體化。北歐國家已有成功的做法,不僅可以節省處理成本,還能產生經濟效益,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具體到每個地方,如何處理利用有機廢棄物,應該從實際出發,不能產生“二次污染”應當是約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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