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pr3nx"></address><address id="pr3nx"></address>

    <noframes id="pr3nx">

      <address id="pr3nx"><address id="pr3nx"><listing id="pr3nx"></listing></address></address>

      <form id="pr3nx"><th id="pr3nx"><th id="pr3nx"></th></th></form>

      航空行業碳限額交易所引發的思考

      文章來源:早教碳交易網2020-03-12 09:53

        【摘要】航空碳稅系人類為保護環境所采取的一種對自然消耗的貨幣量化評價,而碳交易系統并不為我們所陌生,包括《京都議定書》在內的一些國際條約和國際規范性文件皆肯定此種行為確有利于人類福祉。但由于這類措施較以往國內法規制層面的一般環境保護手段,擴大至全球,不禁使得各國和相關國際組織在此問題上產生了博弈。本文通過對相關概念的梳理及對相關案件的分析,指出問題的關鍵,并站在中國的立場上提出了相關法律看法,以呼吁有關方面對航空碳稅方面應采取應對措施和相應的法律規劃。
        【關鍵詞】航空碳稅;國際訴訟;國際條約
        碳交易體系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PC),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項下的一個附件即《京都議定書》中所明確的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權納入市場機制,把該等權利作為商品在市場中交易,形成了碳交易體系。其實際上是一種金融創新i。而歐洲碳交易市場占全球84%以上(2010年)。“航空碳稅”是指航空業圍繞二氧化碳排放制定的一系列強制性付費規則。ii所謂二氧化碳減排政策是指包括征收碳稅在內的政策措施。主要分為國內層面和國際層面。國際層面主要是確定將二氧化碳濃度控制在某個危險的水平以下所允許的全球最大碳排放量,然后按照某種規則在國家和地區之間進行碳排放權分配,明確或部分明確各國和地區在碳排放方面的限額。iii碳關稅,又稱碳邊境調節稅,是一種由商品進口國對沒有國內征收碳稅或存在實質性能源補貼國家的出口商品按照其二氧化碳排放量來征收的進口關稅。需要指出的是歐盟本身并未將航空稅定性為稅而是稱為溫室氣體排放交易費。碳泄漏即高耗能的產品從實行碳稅的國家轉移到沒有實施碳稅的國家,而總的碳排放并沒有減少。iv
        歐盟的“航空碳稅”法令,實際上就是類似于把每個國家當作碳稅的需求者。我們借用法律經濟學思維分析:法律的經濟分析前提是假設一個法律市場的存在,那么,法律的經濟分析工具當然主要是供給-需求和成本-收益分析。但是人們自古以來的對環境的人類主導主義,從根源上在人們需要保護環境的同時,其實要求大量的從自然世界中獲得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資源,造成經濟發展的速度超過了環境可承受的程度,其直接表現為人類世界的生存環境并不因為經濟發展而使人類社會獲得期盼的人類幸福模式,世界各民族共同繁榮模式。
        歐盟“航空碳稅”令提出的道義依據為保護環境,以防止全球氣候變暖等異?,F實,其法律依據在于《京都議定書》,這些普通公眾顯而易見的常識確認。但關于該議定書的法律確信和國家實踐方面的考量,一般認為歐盟此舉系單方面的立法意志,是一種非關稅壁壘,又有學者們從當下歐債危機的背景下,指出歐盟此舉無異于塞布羅斯搶銀行。上述見解,都反映出歐盟“航空碳稅”法令,并非簡單地法律層面的問題,其更多涉及國際政治,國際關系,國際法等諸多層面的問題。就其最惹人非議的一點,就是歐盟此舉的合法性問題,這一點歐洲法院受理美國訴歐盟案作了判決。學者們也認為該判決明確了關于歐盟航空稅問題的司法途徑解決已經不可能。言外之意是解決此類問題需通過其他政治、外交層面加以協商。
        有學者指出碳稅收入是一項新型的全球性公共收入,其應當限于為全球公共產品的生產和維護提供資金支持。v倘若后續歐盟真的征收碳稅成功,此等稅收收入的資金流向想必應當是為應對全球氣候問題等旨在保護人類環境的特定用途。
        基于此筆者認為“碳關稅”是一種以氣候國際組織的名義,行WTO框架下所無法行的關稅壁壘之實,這對于我們發展中國家而言,必須要提升到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迫切的經濟危機感上來。但其若能夠納入到多邊碳關稅體制下,區別于碳排放的限制和交易體系,會更具有公平性和效率性。
        歐盟是否具有擔當征收碳關稅的主體資格包括其資源能力、組織能力、技術能力、軍事能力等綜合因素。退步講,歐盟能否借此次征收航空碳稅契機的強硬之勢,建立一個碳關稅協調機構。其大致職能類似于世界貿易組織在人類環境方面的考慮。具體包括推進談判,協調各方利益訴求,制定碳關稅制度,并且監管其實施等。有學者指出歐盟對他國航空業所征收的排放交易稅實質上是一種變相的碳關稅,而且是一種服務貿易領域的碳關稅,vi部分學者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指出,發達國家通過區域立法或國內立法約束國際行為,此種觀點系法學上的內部約定是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如果該等立法系其自身范圍的立法,那么必須要明確哪些物是可以征收關稅的。其實問題的關鍵是歐盟此等立法是其集團內部的參與和決策。而歐盟本身也知道擴大到國際社會成員國共同來參與和決策,會像《京都議定書》那樣久拖不決,故此,歐盟此行為有“先斬后奏”的效果。就本問題的法律點來談,歐盟有權對關稅立法否,回答是有,任何國家都有經濟主權。其次,歐盟的這一立法是否具有宣示或者公示效應?;蛘呤欠襁`反對等原則。也即歐盟的這一做法是否具有國際法上的依據,對此,晚近歐盟與美國不斷采取單邊立法措施,主要都是從保護本國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出發的,缺乏應有的國際法依據。vii以美國訴歐盟案為基礎,對日后其他國家或組織司法訴訟試歸納為如下爭議點;焦點一,歐盟征收航空稅的合法性依據,是否具有歧視性,是否違反《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即《芝加哥公約》第29條的規定viii。是否違反關于《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1條領空主權原則和第12條關于公海上空制定規則的合法性依據。ix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原則即主權原則含經濟主權在內的原則。是否違反WTO“推行自由貿易”的基本原則,是否違反關貿總協定(GATT)第一款(最惠國待遇)、第二款(關稅表)、第三款(國家協定)、第六款(量化限制)、第十二款(一般例外)、及《補貼與反不貼協議》,x焦點二,歐盟征收航空稅違背全世界最廣大人民的意思表示。言語中含有即便從歐盟的法律程序上沒有違法性理由,也因其違背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文明和自由精神,應當認定為無效。而事實上無論從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基本立場,“各國在相互同意基礎上實施排放權交易”,還是歐盟與其他國家的雙邊航空運輸協定的誠實遵守,歐盟都違反了其當初的承諾和廣大世界發達、發展中國家與其簽署協定的初衷,在于避免貿易壁壘和重復征稅。焦點三,歐盟征收航空碳稅并非單純法律角度可以考量。據理解歐盟建議將排放權現貨納入金融工具監管體系。xi而有關碳稅的紛爭至少涉及法學,經濟金融,環境科學等領域,如經濟層面針對歐盟征收航空碳稅的影響,就有學者運用“引力模型”來進行回歸分析xii,如不考慮這類因素,但純就法律而言,因法律代表統治者階級的利益,而發達國家無疑在上述領域有著強大的歷史底蘊和超強的實務技術。正如學者們談到,歐盟此次碳稅遠非為短期內提升歐盟的經濟狀況,而是在長遠上想有所作為,在后金融危機時代,歐盟所找到的新的領先點。為此,連美國也為之反對,因為這涉及到日后的經濟發展方向,及對現行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規則的看似合理的顛覆。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

      省區市分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省會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場,碳平臺)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保定、山西太原、內蒙】東北【黑龍江哈爾濱、吉林長春、遼寧沈陽】 華中【湖北武漢、湖南長沙、河南鄭州】
      華東【上海、山東濟南、江蘇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溫州、福建廈門】 華南【廣東廣州深圳、廣西南寧、海南??凇?/span>【香港,澳門,臺灣】
      西北【陜西西安、甘肅蘭州、寧夏銀川、新疆烏魯木齊、青海西寧】西南【重慶、四川成都、貴州貴陽、云南昆明、西藏拉薩】
      關于我們|商務洽談|廣告服務|免責聲明 |隱私權政策 |版權聲明 |聯系我們|網站地圖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信息部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指導單位:發改委 生態環境部 國家能源局 各地環境能源交易所
      電話: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網 All Rights Reserved
      國家工信部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6041442號-7
      中國碳交易QQ群:?6群碳交易—中國碳市場??5群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亚洲人6666成人观看